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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局队:以法为纲 以信为魂 在新时代征程中谱写统计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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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2-04 10:26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统计法》完成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新修改《统计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统计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全面加强诚信教育,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统计工作者肩负的时代使命。


  一、深刻认识依法治统的重大意义,筑牢思想根基


  统计工作是国家治理的“晴雨表”,数据质量直接关系决策的科学性与公信力。而法治意识,正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核心基石。法治意识是统计工作的核心基石,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作为数据真实性的根本保障,通过《统计法》的刚性约束,明确虚报、瞒报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从源头遏制数据造假,维护统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信力,避免因数据失真导致决策失误或社会信任危机;其次,它为统计行为提供清晰边界,从数据采集的标准化流程到发布的审核机制,要求统计人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减少主观随意性,尤其在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大型活动中,确保调查对象依法配合、操作规范,显著提升工作效率与准确性;再次,法治意识强化责任追究,通过统计督察、数据质量核查等常态化监督,使统计机构和人员严守法律底线,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约束;最后,它服务国家治理大局,统计数据作为宏观决策、区域规划和民生保障的重要参考,法治意识确保统计工作围绕国家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支撑,如在制定“十五五”规划任务中,高质量数据是科学评估政策效果、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使统计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的数据引擎。法治意识既是约束统计行为的紧箍咒,也是提升效能的助推器,在数据驱动决策的时代,唯有筑牢法治根基,统计工作才能经得起实践检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全面践行诚实诚信的统计准则,恪守职业灵魂


  职业道德是职业的“灵魂”,其重要作用体现在规范职业行为、保障行业秩序等方面。但是,统计工作者更应深刻认识到,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绝不是单纯的统计业务工作要求,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统计。国家统计调查关乎“国之大者”,统计数据是感知民生冷暖的温度计、反映高质量发展成效的记录仪,统计数据的质量关系到党和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统计调查工作中发生不诚信、不诚实行为,数据就会失真,政策就会失准,将会严重损害统计公信力。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广大统计工作者要在统计工作中坚持诚信诚实,始终将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实事求是、严谨细致采集、报送、分析、发布、解读统计数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动法治与诚信的深度融合,提升工作效能


  法治与诚信共同驱动统计事业健康发展。诚信是从道德层面对统计工作主体的自我约束,标定了统计工作最鲜明的价值底色,为依法统计注入了精神内涵。法治是诚信的有力保障,划定了统计工作者的行为边界。坚持“法”“德”并举,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要完善法治化治理结构,通过立法明确统计主体权责边界,建立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将诚信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法定标准,例如在数据采集环节嵌入法治审查程序,确保统计行为始终符合法治要求。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及公众开展分层分类普法培训,结合重要节点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案例释法强化实效,营造“依法统计、诚信光荣”的文化氛围;要利用技术手段增强融合效能,搭建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监控与智能审核,并通过线上平台公开法治动态,提升统计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健全监督机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常态化执法检查,将普法宣传嵌入执法过程,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执法规范。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让失信造假者付出应有代价,维护《统计法》的权威。通过制度、教育、技术与监督的协同发力,法治与诚信得以深度融合,显著提升统计工作效能,为构建诚信社会与优化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新修改《统计法》的实施为统计工作开启了新篇章。展望未来,全体统计工作者当以《统计法》为行动纲领,以诚实守信为价值追求,将法治精神与诚信品格融入于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更高质量的数据,服务国家宏观决策;以更加精准的分析,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脉搏;以更加公开透明的统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石景山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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