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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局队:让统计法基本原则在基层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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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2-04 10:46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需要,保证《统计法》紧跟时代步伐,1996年、2009年、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对《统计法》作出修改。40多年来,《统计法》引领统计事业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砥砺奋进、阔步前行。


  提纲则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统计法》是政府统计工作的准绳,其奠定和确立的独立统计、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公开统计等原则,如纪之有纲,丝之有总,贯穿统计设计、调查、处理、分析、发布全过程。始终坚持《统计法》基本原则,切实发挥《统计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推进统计工作行稳致远。


  捍卫独立统计,守牢统计工作纪法底线。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定职权。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四个不得”,学习关于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思想上紧绷防治统计造假这根弦。另一方面,以督察整改、统计巡查为契机,督促全区29个街镇和相关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健全相关责任制,为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提供了法治遵循。


  严格规范统计,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部门的永恒主题。海淀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标准和北京市统计工作规范,制定《海淀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权,主动担当部门统计管理责任;完善《海淀区统计质量控制手册》,重新优化制定18个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23个主要业务流程及风险点规范性文件,从环节上把控统计数据生产权,全链条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实现统计工作各环节制度化、规范化。


  致力科学统计,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统计法》明确提出,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海淀区统计局加强统计规律研究,勇于担当创新,主动配合市级统计部门开展2023和2024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以及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结合政策要求、区域特点、数据规律,持续优化统计监测指标,不断提高统计监测分析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系统性。


  推进公开统计,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海淀区统计局不断优化《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数据发布与提供管理办法》,将数据公布权落实在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审批和备案中。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和信息发布计划,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改版升级《2025年海淀区情手册》,并将现有经普、人普等10册综合性统计资料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电子化,进一步提升资料实用性。


  执法检查是落实统计法基本原则的保障。2025年,海淀区统计局完成检查与核查任务843家,始终保持对统计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通过“海淀统计”公众号,定时推送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普法效果。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及时向相关科室反映源头数据质量问题。深入拆解各类隐蔽式统计数据隐患,详细剖析此类问题的排查难点、认定标准和取证要点,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工作质效。


  海淀区统计局将持之以恒落实《统计法》对政府统计工作的要求,让统计法基本原则在基层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驰而不息贯彻统计重要改革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北京市统计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海淀区统计局局长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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