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2023年5月7日至16日,北京市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对延庆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9月28日北京市统计局向延庆区委、区政府反馈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督察意见。延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延庆区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提出20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在全区共同努力下,20项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压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责任
(一)提高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照单全收、全面梳理,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区委书记于波、区长叶大华、常务副区长丁章春分别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整改专题部署会研究部署工作。全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提升整改自觉,将整改作为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以有力措施和严格标准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全力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
(二)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延庆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统计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管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区督察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向市统计局报告全区整改工作进展,强化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
(三)狠抓落实,务求整改实效。区整改专班办公室按照北京市统计局督察组要求定期汇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有效压实整改责任。对18个乡镇、街道开展工作督导检查,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准,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反馈意见,扎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一)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见行见效
一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重要文件纳入党校培训,相关单位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制发包含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重要文件的“学习包”,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举办延庆区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统计局处室领导进行授课,组织全区处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中统一学习,全区40个单位,共100余人参加。
二是健全完善监督协同机制。根据《北京市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北京市延庆区统计局与北京市延庆区财政局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完善巡视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融合机制,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三是加强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将统计工作纳入延庆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突出统计工作实绩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更加重视发挥统计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统计部门和其他单位、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推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调整区统计局队领导班子结构,提升专业化水平,持续打造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服务一流的统计干部队伍。
(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
一是坚决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全面清理和纠正将统计局作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立即停止并坚决杜绝未经审批违规使用企业统计报表数据、未经审批或备案开展统计调查、将投资任务按月分解至具体项目单位的做法。
二是有效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力量。修订完善《延庆区乡镇、街道统计职能机构工作规范》《延庆区统计巡查工作办法》《延庆区乡镇、街道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延庆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分专业数据质量考核细则》,新制定《延庆区村(社区)统计工作站(室)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撰写《关于延庆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的报告》。分批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推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走深走实。
(三)扎实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体系构建
一是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修订《延庆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形成完整有效的防惩责任体系,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构建起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
二是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明确区统计局负责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并将年度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作为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提高基层统计部门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强化工作指导力度,督导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建立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四)加强数据质量管控
一是强化部门统计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部门统计和调查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报表制度,规范调查项目审批,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和统计资料保存、管理的有效制度。
二是修订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修订并严格遵守《延庆区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同比、环比及关联指标审核等多种审核方式,进一步加大数据审核力度,提升审核成效。建立统计业务工作与统计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重点单位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充分运用常规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重点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指标。2023年,共对281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28家立案调查。
三是高效开展五经普和统计年定报培训。制定五经普和统计年定报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报表制度新变化,针对培训对象特点以及以往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和统计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印发各专业填报指南,并引用案例说明,使参训人员真正搞清报表填报范围、口径、计算方法和各指标间的审核关系。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延庆区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牢记统计服务发展使命
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贯彻,坚决守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底线,全面提升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区统计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党中央、北京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延庆全面贯彻、落地生根。
(二)运用成果,全力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总结运用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全区统计工作水平。同时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统筹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测与预判分析,为延庆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幸福的最美冬奥城、推动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出实招、献实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