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1日至20日,北京市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进驻我区,聚焦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统计法定职责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等4个方面,开展统计督察。10月8日,督察组向丰台区委区政府正式反馈了《北京市统计局关于督察丰台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丰台区委、区政府自觉对标对表,积极统筹部署,强化责任担当,顺利完成37项整改任务,有力推动了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引向深入。
一、提高站位,统筹联动,全面推动督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丰台区委、区政府把抓好统计督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区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成立整改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区委常委会审定《丰台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以丰台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名义印发《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部门从思想上、工作上、机制上深挖根源,助力推动丰台区统计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全区统计数据质量。
(二)全面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丰台区紧扣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部认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4个方面23个问题,结合丰台特色制定了37项整改任务,实现“清单式管理,销账式整改”。区统计部门制定了统计系统整改方案,聚焦3个方面26项具体问题,制定39项整改措施,全力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推动丰台统计工作创新发展,有力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三)紧盯整改进度,抓好督察整改全过程管理
区领导先后就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做了专题部署,各单位按方案要求分阶段上报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进度及整改工作报告,经区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时向市督察组上报全区整改进度。区整改专班紧盯整改进度,先后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部门、街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全区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聚焦问题,压实责任,统计督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实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北京市《实施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区委、区政府不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4次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北京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系列重要文件开展学习。
二是区有关部门、各街镇深入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文件,杜绝再次出现突击学习现象。各单位相继将学习统计相关法律制度文件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会前学习等方式认真执行。完善常态化学习制度,牢固树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意识。
三是推进“统计进党校”走深走实。2023年,先后3次开展“统计进党校”,围绕区域高质量发展、企业纳统上规工作进行了专题授课。举办2023年丰台区领导干部统计知识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以及在参与、支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数据运用能力和决策把握能力。
(二)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
一是专题调度五经普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普查制度。区经普办每日向区领导报送清查工作进度,区领导定期召开五经普专题调度会议,强化对经普工作的督促指导。优化普查各阶段工作流程,制定了《北京市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加大普查工作规范落实。在“地毯式”清查结束后,通过发布公告、设立清查集中登记点等方式,督促尚未登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登记。多种模式开展普查宣传月活动,在全区掀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高潮。着手制定了登记前培训计划,按要求逐步落实,确保登记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了“两员”队伍业务水平。
二是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区领导对全区高质量发展监测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区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评价结果指导作用,提升工作精准度,切实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统计干部队伍凝聚力。区政府对统计队伍建设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综合考虑干部队伍建设和岗位需求、编制使用情况,撰写分析报告,加大招录力度,大力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抽调业务骨干分别参与市局顶岗培训、区专项工作及学习培训。成立党建议事会,布置工作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议事作用,听取意见建议。
四是完善区政府绩效考评制度,逐步补充基层统计人员力量。严格执行《丰台区街道、镇统计工作规范》,明确基层统计人员管理工作要求,保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建立街镇季度点评和月度差错反馈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统计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印发《丰台区街道、镇统计工作考评细则》,细化街镇统计工作考核标准。
五是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定期开展部门统计巡查。2023年开展了对3个区属部门统计工作的巡查,及时书面反馈整改意见。按照《北京市区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均报区统计局审批,及时组织对调查对象的统计培训,加强对未填报单位的催报。相关单位已经立行立改,在后续的工作中,严格遵守统计法定职责。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制度。2023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丰台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制定印发《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北京市丰台区经济社会调查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开展全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立全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正式印发《丰台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分阶段报送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台账及区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对全区各部门、街镇布置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位。结合统计督察整改及统计巡查,对全区相关单位开展了抽查检查。
三是持续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2023 年丰台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方案,已将统计监督纳入考核内容,并专门提到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是否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考察,深入推进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四)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强化源头数据管控
一是加强数据审核及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及问责机制,实现统计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三是不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改进基层统计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与街镇“业务结对、科所联动、经济共谋”机制,持续增强基层统计队伍战斗力。四是加强对统计数据各环节风险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提升统计业务管理水平。
三、夯实基础,建章立制,巩固督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丰台区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把统计督察整改与统计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长效机制。
(一)持续深入学习,强化防惩统计造假意识
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再部署。区委、区政府继续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统计改革发展重点工作、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并听取工作汇报。注重学习效果和实践转化,坚持“统计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加强贯通协同,构建系统完整的统计监督体系
加快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紧扣丰台区域特色,进一步强化监测评价职能作用,围绕“七有”“五性”等社会民生领域扎实推进统计监测,聚焦全区“倍增计划”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题分析研究。
(三)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把督察整改期间制定的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综合推进基层统计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法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统计人员力量,确保人员专业素质能够胜任统计工作,对源头数据质量形成有力保障。细化区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绩效考评标准,切实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督促部门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