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统计局第8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7月21日至30日对平谷区开展了统计督察。10月14日,督察组正式向平谷区反馈了督察意见。平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认领统计督察指出的问题,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顺利完成了32项整改任务,并建章立制5项,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督察整改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督察整改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先后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整改要求。做到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部署行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立行立改,统筹推进全区统计督察整改。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清单,结合全区统计工作实际,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平谷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意见整改方案》。
(二)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全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对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销号制”,将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销号,确保整改彻底、举一反三、成效明显。落实整改“监督制”,全过程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漏项、整改质量不打折。
(三)加强跟踪调度,督导整改任务落实
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周报告制度,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责任单位,及时掌握整改进度,评估整改成效。强化跟踪督办,采取定期提示、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落细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坚持靶向发力,推动督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推进学习走深走实。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市委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组)会会前学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完成了新修改《统计法》和中央、市委统计改革文件《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再学习再领会,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2.发挥监测评价“指挥棒”作用。统筹推动全区相关单位结合“三区一口岸”功能定位、“高大尚”发展战略,积极开展统计监测评价和研究。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围绕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链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监测评价研究。
(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
1.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组织各部门对2019年以来制发的文件开展了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情况。印发《关于加强文件是否符合统计法精神审核的通知》,对各部门制发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形成约束机制。
2.规范部门统计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印发《平谷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要求。二是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培训,对各部门现行调查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违规情况。三是加强数据协作评估。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相关部门统筹开展数据评估分析,统一数据口径,避免“数出多门”。
3.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强化基层统计队伍保障。落实《北京市街道、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确保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专业性。二是提升基层业务水平。利用顶岗培训、结对共建等方式一对一指导基层统计人员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开展统计巡查。完成对5个乡镇和1个区级部门的统计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督促基层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
(三)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防线
1.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平谷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文件要求,均已明确相关责任人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的具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2.开展常态化防治统计造假。组织召开五部门监督贯通协同研讨会,共享监督工作成果,研究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将各部门常态化防治统计造假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区级绩效考评方案。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1.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修订《平谷区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和《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统计年定报业务现场培训9场,培训镇街和企业统计人员1200余人,从源头提升数据质量。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年完成统计行政执法检查241家单位,对违法情节达到处罚标准的单位依法做出处罚,对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三、持续巩固成果,不断提升平谷区统计工作水平
(一)增强政治自觉,全面落实统计重大改革决策部署
平谷区将以此次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引导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践行“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工作信念。
(二)压实防治责任,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压实各部门、乡镇街道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及时制止和纠正统计造假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
(三)强化质量意识,以统计智慧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统计部门改革创新,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统计质量管理,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监测评价职能,对标“三区一口岸”功能定位,“高大尚”发展战略,加强对经济运行、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跟踪监测和预警预判,全面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