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4月21日至26日对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并于10月14日正式反馈督察意见。按照统计督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并听取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情况汇报,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全委整改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督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部任务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措施
聚焦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研究并确定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和各分局,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推进问题整改,各项整改任务已按计划完成。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工作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以此次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完善统计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制定印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统计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管理工作,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类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规划和自然资源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能。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本市统计有关文件列入常态化学习计划,全委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会前学法环节,邀请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领导同志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精神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题,就新修改《统计法》进行专题解读。
三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北京市统计条例》纳入全委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中。
四是组织召开全委系统2024年综合统计培训会,邀请市统计局有关同志授课。全委负责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有关文件精神、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等内容。
五是编制《规划和自然资源统计工作学习资料》和《统计知识问答题》,对统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
2.加强重点指标管控管理精细度。
一是结合自然资源部国土变更调查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组织各区进行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按照从严标准自主开展多轮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区进行核实,相关成果已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并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编制形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配套构建1+3市级工作机制,并印发执行;各区结合实际,建立区级工作机制,问题图斑已按照最新国土变更调查地类认定口径据实变更地类。
二是进一步加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信息管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难度及各区意愿对进展缓慢项目纳入需处理项目库进行管理,后续将根据区政府前期工作进度依程序进行撤销、调整等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通过会前学法、年度综合统计培训等方式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相关内容,特别是增强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造假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强化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
(二)关于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与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要求方面
一是进一步理顺统计工作归口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力度。
二是健全全委统计调查项目实施和动态更新机制,通过综合统计培训,各部门深入了解、全面把握统计调查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和内容。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提高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市、区统筹协调,确保市、区两级数据有效衔接。完善数据报送流程,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材料。
四是深入挖掘统计数据价值,提升统计分析能力,强化统计成果应用,加强统计数据共享。
五是规范发布统计资料。认真落实统计资料发布有关规定,在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统计资料年度发布计划,按计划公布统计资料。
(三)关于数据质量管控方面
一是压实数据质量责任。按要求按照“谁管业务、谁管数据、谁管数据质量”的原则,压实各部门保障数据质量责任。
二是升级完善统计平台功能。进一步明确数据填报、提取、审核、报送等程序,完善数据全程留痕、存储等功能。
三是加强统计工作培训。认真组织综合统计培训,邀请统计专家开展授课,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业务部门加强本领域业务工作的统计培训,确保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掌握业务数据指标和填报要求,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和效率。
(四)关于部分数据存在失实方面
一是结合自然资源部最新政策和技术口径,制定并印发《2024年度北京市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和方法,指导各区有序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是结合我市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部署及市级工作机制要求,制定并印发《2024年度北京市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检查方案》,完善市级检查内容、方法等,建立调查成果质量评价计算方法,夯实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质量。
三是结合我市实际和自然资源部关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新变化、新要求,分层、分类、分批开展了市级业务培训会、专家培训会和业务交流讨论会。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了数据质量管控、数据审核等方面要求。按照“谁管业务、谁管数据、谁管数据质量”的原则,各数据产生部门对各环节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对数据质量负责,履行填报、初审、复审三级职责。
三、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提升规划和自然资源统计工作水平和效能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改进规划和自然资源统计工作。
(一)巩固督察整改成效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巩固深化整改成效,不定期开展自查。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坚持工作力度不降低。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充分结合,把完善统计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以整改促提升。
(二)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组织全委系统持续认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及其有关统计工作文件精神,强化依法统计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不断完善数据质量管控制度体系,补齐数据质量管理短板。强化源头数据管控,层层把牢数据质量关,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作为统计工作的根本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深化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规划和自然资源统计数据的支撑性作用,更好地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
(四)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