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查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要求,客观反映全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进一步精准有效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北京市统计局定于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按季度开展北京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一、调查范围
全市16个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调查对象
全市被抽中的中小微企业。
三、调查内容
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薪酬和用工情况、融资情况、政策享受情况、外迁变动情况等。
四、组织形式
本调查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各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调查队负责具体实施。
五、调查形式
企业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网址:https://lwzb.tjj.beijing.gov.cn)填报调查问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填报《北京市规模以上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京统专调3表),规模以下企业填报《北京市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京统专调4表)。各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调查队根据本区发展特色和重点,抽选部分企业进行电话访谈、座谈或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困难和诉求。
六、调查时间和频率
本调查自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按季度开展,问卷有效期至2022年1月。
北京市统计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