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查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要求,客观反映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服务企业提供参考依据,市统计局定于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按季度开展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调查。
一、调查范围
全市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调查对象
全市被抽中的中小微企业。
三、调查内容
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政策落实与政策诉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况等。
四、组织形式
本调查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各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经济社会调查队负责具体实施。
五、调查形式
企业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网址:https://lwzb.tjj.beijing.gov.cn)填报调查问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填报《北京市规模(限额)以上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表》(京统专调2表),规模以下企业填报《北京市规模(限额)以下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表》(京统专调3表)。各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经济社会调查队根据本区发展特色和重点,抽选部分企业进行电话访谈、座谈或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困难和诉求。
六、调查时间和频率
本调查自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按季度开展,问卷有效期至2024年2月。
北京市统计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