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启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京人普组发〔2020〕1号),正式启用“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并公开了印模式样。现将相关背景情况、印章管理作以下解读。
一、背景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19〕21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批复》(京编委〔2019〕18号)精神,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已经成立。
为了规范开展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即日起启用。
二、印章管理
“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由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