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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统计局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0-01-10
  5. [发文字号] 京统文 [2020] 4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0-01-21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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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1-21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市政府:


  2019年,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北京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不断深化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有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


  1.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决策论证情况。2019年,市统计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共召开局长专题办公会3次,集中研究审议《2019年北京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19年北京市统计系统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北京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北京市统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提升全系统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市统计局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利用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北京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5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的再学习再落实。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12月26日,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吴万标赴市委党校作题为“保障数据质量,深化统计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专题报告。组织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宪法意识与依法行政”等主题的全员讲座,全年共计40余学时。通过各类依法行政和法治类培训,有效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3.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按时将2018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在北京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开。


  4.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北京市统计局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健全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及工作档案,继续聘用嘉观律师事务所担任市统计局常年法律顾问,围绕行政诉讼与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履职案件答复方式及审判规律详解等主题开展培训,及时帮助指导解决统计工作中的涉法问题。


  (二)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能力


  1.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19年度,市统计局办理1起申请人不服西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市统计局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畅通申诉渠道,努力提前化解行政纠纷,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范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设置在法规处,共有专职工作人员9人,其中具有北京市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3人。通过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调解培训,观摩统计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形式,积极学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知识,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


  2.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论证。11月27日,局长蒋力歌主持召开局长专题办公会,研究讨论《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年修订稿)》,邀请西城区人大代表、西城区政协委员、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计人员、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日报记者及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记者6位公众代表参与议题研究讨论,进一步提高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5月23日,市统计局召开经普资料开发应用专家意见征询会,邀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市级智库专家对经普资料开发应用的领域、方向及课题设置等提出建议。7月3日,召开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评审会,邀请原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主任、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研究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等专家对指标进行论证。


  3.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积极参与《统计法》修订,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立法需求调研。修订《北京市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统计局合同管理办法》《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健全统计法规各项制度,适应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新要求。


  4.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按时对推进统计改革创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构建“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反馈市有关部门立法征集意见30余件,共对全局140余项各类合同文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对于复杂的合同,及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题研讨活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扎实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1.坚持推行依法调查。按照《北京市统计调查证核发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证的核发和管理。修订完善《北京市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着力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定期发布制度外调查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全年依法审批区统计局调查项目34项,审批同级政府部门调查项目30项,切实保障统计调查合法合规开展。


  2.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在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北京市统计信息网及时发布解读统计数据,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重大统计改革措施和统计方法制度,做好行政事项办事指南和结果公示。常年对外开设法律咨询及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截至11月30日,政府信息公开室共接待社会公众咨询2882人次,其中信息公开电话咨询2782人次、网络咨询69人次、现场咨询31人次。受理依申请公开48件,全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期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公众投诉、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诉讼。


  3.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动态调整统计部门权责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全面梳理和优化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简化涉外调查许可审批材料,将审批的申请材料压减60%以上,将审批期限从承诺20天压缩至8天。改进和完善“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上办理工作,开通“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的网上办理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实现市级“一网通办”,依法办理两起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4.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依法统计视频录制,举办宪法宣誓、征文、答题等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及统计法律法规、保密及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的法治宣传。首次以观摩统计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的形式开展现场教学,并邀请常年法律顾问以案说法。应邀为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讲授依法统计和《意见》《办法》《规定》,向全市统计系统和相关委办局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辅导读本。有序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开通统计信用修复渠道,在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联网直报系统上开展企业线上诚信承诺活动,营造全市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四)规范开展统计执法与执法监督


  1.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采用“1+N”模式,在开展“双随机”常规检查的同时,组织开展高耗能高耗水、劳动工资等专项检查。截至12月26日,全市共完成执法检查5923家,其中常规检查1396家,专项查询4186家,迟报案件327家,立案举报案件14起,均已结案。先后抽调市区两级执法队员81人次,协助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对京外地区开展执法检查、统计督察工作。案卷质量显著提升,人均执法量有明显增长,职权履行率显著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统计系统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利用北京统计信息网及时公示拟开展检查的单位名单,依法有序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市统计局完善政务网站上的统计信用信息公示栏,集中公示统计诚信、失信两类信用信息,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北京统计信息网予以归集公示。


  3.不断深化统计执法监督。印发《北京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会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案卷审核,通过建章立制、督导检查等方式,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二、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成效


  一是法治学习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学习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学法积极性和自觉性也有了较大增强。二是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严格实行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人员和统计调查证件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开展统计调查活动。三是统计普法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不断探索创新普法新模式,通过录制《数说北京》“统计法充电进行时”节目、举办重温宪法誓词活动、开展宪法及相关知识竞答等形式,扎实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着力营造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四是统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全市重点工作及统计中心工作,以业务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基础建设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抓手,高效完成执法检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统计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铺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及统计执法的公开透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同时,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较少,在重大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借助“外脑”比例还较低,管理机制和专业化水平还不能满足新形势新要求。此外,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许可还需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优化统计服务。


  2.多方监管对统计执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统计执法已纳入全市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领域之中,完成行政执法考核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更好对接各部门考核监测和管理要求,完成提升营商环境、“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各项工作任务,市统计局要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程度,努力提升人均执法工作量,以更好适应对外工作需求。


  三、2020年重点工作


  (一)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


  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守数据底线不放松。一是继续强化学习,增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提高领导干部对依法统计的重视程度。三是继续抓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防线。


  (二)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按照国家统计局修订的系列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及措施。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上位法立改废释情况及“放管服”相关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稳步推进统计信用建设,提高全社会对统计领域信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提升普法效果,普及统计法律知识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及《北京市统计条例》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紧密结合统计年定报等工作,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强化全市统计系统“以案释法”品牌效应,加大对领导干部、统计机构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公众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认真组织旁听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意识。


  (四)推进执法规范化,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持续开展“1+N”执法检查,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对高耗能高耗水、劳动工资等重点专业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执法保障工作。按照《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统计行政处罚决定合法适当。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案件“三审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管理系统,为充分提高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效能提供保障。


  特此报告。


北京市统计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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