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统计局是负责本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其部门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区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负责组织各区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区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依法协管区县政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导本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区县政府统计部门由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负责拟订本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组织制定各区县、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区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所属1个行政执法单位、14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即:北京市统计局本级、北京市商业经济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北京市统计局计算中心、北京市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北京市统计应用研究所、北京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北京市统计局宣传中心、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杂志社、北京市统计资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北京市统计培训中心。
二、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36375.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021.2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5.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348.8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8427.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64 %;事业收入2463.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94 %;其他收入129.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2%。
201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17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5.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64%;项目支出20625.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36%。
2014年结余分配62.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42.1万元。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39.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12.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77%;教育支出775.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1.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0.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年度决算28812.3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607.69万元,增长9.95 %。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2014年度决算28812.3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607.69万元,增长9.9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基建项目北京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网络报送系统经费。
2、“教育支出”2014年度决算775.93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8.07万元,下降1.03%。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4年度决算775.93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8.07万元,下降1.0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4年度决算1341.1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83.52万元,增长15.8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4年度决算1330.6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73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落实离退休人员补贴调整政策,相应增加支出。
“抚恤”2014年度决算10.5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10.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病故人员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4年度决算810.01万元,与2014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医疗保障”2014年度决算810.01万元,与2014年年初预算持平。
四、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五、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459.2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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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北京市统计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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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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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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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加油 |
公务用车维修 |
公务用车保险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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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预算 |
594.87 |
8.93 |
24.71 |
130.13 |
431.10 |
225.62 |
72.37 |
76.76 |
56.35 |
2014年决算 |
392.53 |
8.93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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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28 |
192.63 |
71.52 |
62.71 |
55.42 |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统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1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2.53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94.87万元减少202.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决算数8.93万元,与2014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统计学术交流等方面(主要是大都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专题调研),2014年组织因公出国(境)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9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决算数1.3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24.71万元减少23.3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埠统计系统来京学习交流统计业务工作,其中:公务接待11批次、13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382.2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561.23万元减少178.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4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130.13万元减少130.13万元。主要原因:未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决算数382.28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431.1万元减少48.8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车运行成本。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92.6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1.5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2.7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5.42万元。2014年实有公务用车140辆,扣除班车租赁费后,车均运行维护费2.45万元。
2014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0159.57万元,比2013年增加151.32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取暖费等公用经费调整。2014年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9024.0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135.51万元。
二、行政经费支出口径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