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北京总队)结合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牢牢把住数据质量生命线,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首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服务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坚持用党的思想理论凝心铸魂,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北京总队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动政治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坚定不移,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通过举办学习班、党务干部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第一议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常态化学习活动,提高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专题学习贯彻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21项统计专项任务,并结合实际制定《北京总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任务书》和任务表。二是深学细悟,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成立主题教育领导机构及工作组,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青年突击队,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总结会等,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集中召开专题读书班,总队领导集体学习研讨16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127次,青年干部集体学习4次,让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扎根铸魂。16个调研课题组深入基层一线调研61次,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高质量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对各区队第二批主题教育的督促指导,确保主题教育形成生动实践。
(二)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防惩统计数据造假专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北京总队在全系统组织开展防惩统计数据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专项工作,扎实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履行筑牢统计数据生命线的责任。一是在高位推动上下功夫,坚决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胡修府高度重视,积极谋划,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及时召开北京国调系统防惩统计数据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北京国调系统集中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多次与市统计局联合组织召开北京市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治理专班推进会议。二是在查找问题上功夫,认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形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统计数据质量风险隐患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共梳理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部署要求、数据质量控制等四个方面的12个具体问题,提出28项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整改落实。三是在提高数据质量上下功夫,有效组织统计调查重点领域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审议印发《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工作方案》,共完成对丰台、海淀、通州、顺义4个区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任务,对未开展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区级国家调查队(以下简称区队)和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区,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对源头数据质量进行重点核查,有效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
此外,还在企业常规执法上下功夫,切实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制定《2023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坚持并完善北京总队与区队联合执法检查、北京总队与市统计局联合执法检查,创新开展区队单循环交叉企业执法检查、北京总队机关对区队跟踪执法检查等方式,2023年,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共执法检查企业122家,较2022年增加35家,增幅为40.2%。同时,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畅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做好统计信用建设;加快培养执法业务骨干,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以老带新”“以干代训”等方式,锤炼执法人员实战能力,提升执法检查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优化人员结构与分布,截至2023年年底,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共有持证人员70名。
(三)认真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与北京总队《2023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会前学法、“第一议题”学习等契机,组织领导干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及最新讲话精神,集中学习最新颁布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反间谍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统计工作者法治素养。2023年,北京总队举办全系统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业务培训、法治主题论坛、在线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以及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北京互联网法院等,详细讲解和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宣传展示优秀法治成果,增强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各处室、各区队坚持自主开展学习,通过处(队)务会、支部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借助年定报培训、专业检查、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等契机,向统计调查对象普法,提升企业、住户依法接受统计调查、如实填报统计数据的责任意识;举办庆祝统计法颁布4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推进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圈、进乡村、进住户;利用“12.4”宪法纪念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月活动,撰写发表主要领导署名法治文章,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征文,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调查项目全过程管理,科学规范开展统计调查
2023年,北京总队从强化数据质量核查、规范统计调查项目、持续推进调查证电子化管理三方面发力,深入推进依法调查。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制定印发《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及各专业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结合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贯通协同开展各专业源头数据质量核查,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二是规范统计调查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统计调查项目全过程管理,全年共向国家统计局申报调查项目4项、年定报统计报表制度5本,审批各区队调查项目10项,并及时在外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区级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督检查,对3个区队的调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书面反馈检查意见;利用巡察、综合执法检查等,对区队调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非法调查。三是持续推进调查证电子化管理。在调查证管理系统上严格审批各区申报的调查证,进一步规范全系统辅助调查员调查证件申请、审批、公示、使用、注销流程,确保统计调查证件更新及时、信息准确,为调查员依法开展调查提供坚实保障。
(五)积极发挥监测评价作用,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
北京总队积极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科学监测评价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为国家宏观调控、首都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统计服务。一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按计划定期在北京统计官网发布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2023年,在北京统计官网发布数据8000余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6人次,受理依申请公开25起。二是经济信息和调查分析工作取得新突破。2023年共向国家局《每日调查》报送信息46篇,被采用34篇次,国家“两办”采用11次;向市“两办”报送信息122篇,其中,市委、市政府采用54次,市领导批示23次;编发《调查报告》等各类调查资料115篇,获市领导批示19次。三是强化数据发布解读,修订完善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媒体管理等制度,落实宣传工作责任。与市统计局协同,每季度召开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过北京电视台《数说北京》栏目解读北京民生领域运行情况;举办北京政府统计机构成立70周年主题展览暨2023年北京政府统计开放日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开放日活动重要内容。
(六)完善统计法治工作体系,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北京总队进一步优化完善法治工作体系,努力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充分发挥总队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重大统计法治工作职能作用。多次组织召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年度统计法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以及贯通协同开展区级统计机构综合执法检查、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的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等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定期听取执法监督机构工作汇报,提出落实要求。二是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践行诚信统计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全方位开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分析,提早发现苗头性问题,堵塞数据生产漏洞;坚持将源头数据质量纳入法治监督,全面检查贯彻执行统计法与统计调查制度情况,确保统计调查依法依规开展,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可靠。三是坚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北京总队在合同审查、重大事项讨论与决策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四是严格开展合同法律审查和登记备案。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文件60余项。五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召开11次北京总队政府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对38项政府采购事项进行研究审议。
北京总队主要负责人和法治工作相关负责人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审议征求意见等,参与相关重大决策的论证研究;总队依法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2023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的指导意见》(国统字〔2022〕117号)要求,北京总队与市统计局结合北京统计调查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2021年版的《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改印发。未起草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
(七)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北京总队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按时向北京市政府提交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北京统计官网上公开。
二、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一)主要成效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北京总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人民至上,将法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有效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坚决贯彻统计法,强化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发布、使用等各环节管理,保障统计调查依法依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确保统计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各项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北京总队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用科学务实的制度保障统计工作依法开展。一方面,紧扣依法履职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制度设计与客观实际、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相适应,及时修订现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依制度办事,将制度贯穿到统计工作全流程、各领域,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的良好局面,规范统计工作开展。此外,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党组巡察、纪检监督、审计监督、法治监督等范畴,提升制度规范化与执行力。
三是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提升。北京总队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注重对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决策评价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人事任免、资产购置、办公区搬迁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民主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公平公正,有力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加强决策质量评价,总结决策经验,进一步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是监督体系更加健全。积极推动法治监督、巡察监督、纪检监督、组织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一方面,完善部门会商机制。法治、纪检、人事、财务等部门定期召开内部监督工作贯通协同会议,交流汇报各自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与成果共享。另一方面,推进重点工作协同联动。将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纳入纪检监督,由北京总队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带队赴督导核查现场巡回指导;深化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与巡察工作贯通,将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结果运用于党组巡察工作。此外,统筹协调常规性工作。法治、纪检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参观互联网法院等活动,进一步强化纪法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五是数据质量更加可靠。坚决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贯彻统计法,推动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职,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数据生产全流程管控。积极运用平台、程序等技术手段,提升数据审核效率,抓实源头数据质量。通过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各专业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日常检查等发现,各区数据差错率较低,数据质量总体良好。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能力存在差距。目前,各单位均建立了常态化学习机制,能够自觉坚持理论学习,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均得到显著提升。但是学习仍然较为碎片化、表面化,不利于系统完整把握理论的体系框架与思想脉络,对精神实质的领会不深不透,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存在不足。
二是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数据质量仍存在上升空间。市区两级均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统计调查制度体系,覆盖统计生产各方面、全领域。但是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因为培训方式还不够完善、检查指导还不够到位、审核评估不够全面等原因,仍存在因制度理解不准确,导致个别数据质量存在风险隐患。
三是基层基础尚不巩固,统计调查存在薄弱环节。近年来,各区队持续加强培训管理,强化督促指导,努力完善基层统计工作,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但由于村统计站人员年龄偏大、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较强、镇街统计所机构改革、统计人员对统计基础资料重视程度不足等因素,统计基层基础仍不稳固,源头数据质量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四是非企业调查对象执法检查还不够规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还存在一定差距。2023年,北京总队在“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探索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同时继续与市统计局联合执法,对企业调查对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但当前,对非企业调查对象执法检查工作仍面临一些现实困难与问题,如:开展执法检查存在“入户难”,全面开展对住户、价格、劳动力、农业农村调查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在组织实施中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北京总队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坚持推进法治与业务协同发展,以法治规范保障业务,确保统计调查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将法治建设作为实现统计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与有力抓手,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观念,积极推动重大统计法治事项落地见效,为统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一是带头学习法治理论,把稳法治建设方向。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党组会会前学法等形式,带头开展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树牢依法决策思想意识,明确法治建设政治方向,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将独立行使统计职权贯穿于统计调查全过程,加强法治监督,确保统计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工作,提高法治建设能力。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基础性保障作用,坚持从全局出发,系统谋划,久久为功。2023年,多次组织召开总队党组会和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重要法治事项,推动制定印发法治工作要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年度法治重要文件,扎实推动开展防惩统计数据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专项工作,积极配合市统计局推动修订《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扎实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等。密切关注工作进展,认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法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基层工作调研,夯实法治建设根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契机,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带队赴东城、顺义、平谷、密云等区队开展调查工作和数据风险点调研,班子成员全员行动深入一线摸清实情,详细了解基层统计调查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认真听取一线统计人员意见建议,完成《国家调查工作数据风险点专项研究》,聚焦数据风险,明确防控措施,确保数据真实性,高质高效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是宣传依法统计要求,凝聚法治建设力量。北京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胡修府分别以“着眼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征程”“勠力同心 踔厉奋发 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题,在《前线》杂志和中国信息报发表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署名文章。通过在主流媒体公开发表文章,广泛宣传北京总队法治建设成果,阐明法治工作任务,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通过旗帜鲜明讲法治,引领社会公众树立依法统计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参与统计调查,为统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北京总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持之以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拓展法治工作成果,推动法治工作取得新突破,促进统计事业创新发展,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助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北京总队坚定不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一是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组织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确保领导干部始终走在理论学习的最前列。坚持学思践悟、学以致用,深刻领会新思想所蕴含的丰富道理学理哲理,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把准工作方向,明确发展思路,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增强统计人员政治素养。充分发挥各单位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经常性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形式,突出学习实效。注重在理论学习中,锤炼政治品格、铸牢对党忠诚、强化使命担当,凝心聚力、积极作为,高质量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坚持推进统计制度化标准化,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迈上新水平
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完善各项制度标准,形成调查制度、决策制度、监督制度协调促进的良好格局,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对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要求,认真审查统计工作全流程、各领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制度刚性约束,规范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二是坚持依法决策。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决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求贯穿于形成决策草案、审查决定、决策执行与调整等决策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积极吸纳专业法律咨询意见,提升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订立等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推动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利用法律人才资源,有效发挥法治监督作用。
(三)加快完善法治监督工作体系,构筑更加坚实的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屏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全力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法治监督工作体系。一是继续加大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在2023年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执法检查企业数量,严肃查处统计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的高压严打态势,努力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社会氛围,坚决遏制“数字腐败”。二是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继续开展集中数据质量督导核查,深入核查价格、住户、劳动力、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数据质量情况,压实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调查对象责任,层层把关数据质量。同时,进一步优化督导核查方式,增加督导核查区数量,力争三年实现全市督导核查全覆盖。三是推进多种监督方式贯通协同。继续推进法治、纪检、人事、财务等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问责,确保处分处理及时、责任追究到位,形成有力震慑,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政治生态。
(四)着力提高统计服务效能,努力为首都发展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保障
以新发展阶段目标要求为导向,加快“数字统计”“服务统计”建设步伐,提高数据开发利用能力,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努力打造精品统计成果,更好服务党政决策,满足百姓生产生活需求。一是加强统计人才培养。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业务培训、现场教学、交流展示等多种渠道,为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广阔平台,努力培养一批作风扎实、素质过硬、勇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全面实施业务骨干人才库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二是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总队数据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开发建设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实现文件资料、调查数据的分级分类安全管理,通过可视化技术实现数据资产管理状态的实时感知和监测,通过数据共享互通实现数据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价值提升。三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公开统计信息,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合理需求,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四是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深度挖掘统计数据价值,准确发现数据趋势及苗头性问题,科学全面及时做好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及政策效果监测评价,为政府精准调控、科学决策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保障,助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