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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向有关区和部门反馈2023年统计督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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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0-24 09:31     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根据《北京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按照《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办法》要求,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统计局组建6个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5月至7月先后对延庆区、丰台区、西城区等3个区和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3个市属部门开展统计督察。近日,各督察组向上述被督察区、部门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 


北京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统计督察作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扎实开展2023年统计督察。实地督察期间,各督察组综合运用举报受理、督察谈话、文件调阅、问卷调查、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问题和线索。共查阅文件资料6082件,问卷调查522份,个别谈话240人(次),延伸督察区部门、街道(乡镇)34个,执法检查企业144家,推动统计督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反馈中,各督察组肯定了被督察区、部门统计工作取得的成效。近年来,被督察区、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领导力度逐渐加强,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动统计领域重点工作和统计改革创新,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但督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不够及时到位,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不够扎实有效;有的推动建立和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力;有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有差距,仍然存在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将统计机构作为经济发展目标完成的主责单位、街道(乡镇)绩效考核作用发挥不充分、大型普查相关工作推进较慢等问题;有的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各环节数据质量控制还有短板;有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管理还不到位。


督察组向被督察区、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强调要切实担负起统计督察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依法统计,全面履行法定统计工作职责,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严守数据质量,健全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坚决守护北京统计数据“净土”。同时,强调被督察区、部门要按照督察意见书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北京市统计局,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各被督察区、部门表示,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指出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诚恳接受、认真落实;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专班,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层逐级推进整改,做深做实督察“后半篇文章”;要以统计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统计工作,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动本区、本部门统计工作跃上新台阶,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保障。 


督察组还向被督察区统计局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指出督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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