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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修府在《中国信息报》发表署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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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12 09:19    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今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北京国调系统掀起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热潮。12月4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胡修府署名文章《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推动统计调查高质量发展》在《中国信息报》头版刊登。


文章指出,要把强化党的领导作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根本。新修改《统计法》特别增设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重要条款,进一步明确了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北京总队坚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总队长担任组长的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围绕防惩统计造假相关工作,积极构建“党建+法治”模式,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深入推动中央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保证国家统计政令畅通,筑牢统计调查工作政治根基。


文章强调,要把做好学习宣传作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基础。普法是执法的基础,北京总队针对不同宣传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分层分类推进,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知法尊法守法用法。一是着力抓好北京国调系统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新修改《统计法》专题辅导讲座,推动全系统完整准确全面掌握新修改《统计法》。二是深入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将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内容纳入年定报制度修订,第一时间走进企业、社区、乡村、住户等,面对面宣讲新修改《统计法》;结合数据采集、执法检查等工作,嵌入式开展普法宣传。三是积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北京总队新媒体平台,发布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宣传作品,积极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文章表示,要把依法履行职责作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主线。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明确了统计工作法定职责、权限、程序和责任,强化了依法开展统计活动要求。北京总队严格执行《统计法》关于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各项规定,加强统计调查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调查证管理,为依法开展调查提供坚实保障。认真执行国家调查制度,依法开展常规调查,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开展专题调研,科学监测评价经济社会民生发展情况,定期发布统计数据,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全面提升统计调查事业的法治化水平。


文章强调,要把维护统计数据质量作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关键。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明确了统计监督内涵和职能定位,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北京总队结合实际,在确保统计工作独立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等方面建立更加具体、更加完善的刚性制度。针对住户、价格、劳动力及农业农村等重点业务领域,深入开展集中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及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统筹使用北京国调系统执法力量,抽选执法和专业人员组成若干执法检查组,对统一抽选的企业调查对象进行集中统计执法检查。不断扩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覆盖面,消除执法监督检查死角,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有力维护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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