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统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拟订本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统计调查计划和地方统计制度;拟订地方统计分类,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区级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本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研究拟订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基层统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
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区县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开展资源环境核算及新兴产业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研究建立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建立区县功能定位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监测;对重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运行实施监测评价;参与区县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市场的统计监测评价;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房屋、公用事业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会展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不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建立健全符合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及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和资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区县节能、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评价;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建立健全符合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中关村示范区及各类开发区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及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和发展进行监测、预警和评价;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合金融部门统计信息,承担本市金融统计核算,提供全面反映北京地区金融业发展规模的统计数据;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单位名录信息共享机制;搭建和维护金融统计信息报送平台。
制定完善本市统计督察各项工作制度;拟订年度统计督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各区、各有关部门的统计督察;建立并维护全市统计督察检查人才库,组织开展督察培训;对各区统计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政策执行、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监督;承担本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组织研究和提出本市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实施方案,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负责全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及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整合各种普查数据,发布普查公报,提供咨询服务。
承担本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统计业务信息技术保障、数据安全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以及基本单位统计、统计名录库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大数据的应用和分析研究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经济社会专项统计调查和市统计局布置的常规性统计调查,执行本市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统一指导和管理区县经济社会调查队,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或委托的统计调查任务。
负责日常政务运转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信访、档案、保密、对外联系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协助开展统计调查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工作;负责财务、后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