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申请表。 2.申请机构的涉外调查许可证复印件。 3.调查项目委托合同、资助合同或者合作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容应与原件完全一致;合同如为非中文文本的,还应提交中文文本。 4.调查方案,包括调查的目的、内容、范围、时间、对象、方式等。 5.调查问卷、表格或者访谈、观察提纲。上述材料必须是最终的中文文本。 6.市统计局需要调查机构提交的有关调查项目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每份按上述6项内容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规格为A4幅面。每份中的各项材料均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申请机构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