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三)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四)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五)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总队布置或经批准后完成有关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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