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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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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8-10 12:15    来源: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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