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
国统字〔2018〕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我们对《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进行了行业结构的对应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现将《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
2.《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修订说明
3.《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