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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关于购买2020年媒体反映问题督办工作民意调查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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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1-08 13:58     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

各相关单位:


  媒体反映问题,通常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期待改善最为迫切的民生问题的有效渠道,其改善能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全市共同努力下,督办工作取得实效,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为了解市民对于媒体反映问题督办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决定开展2020年媒体反映问题督办工作民意调查。为顺利完成调查任务,现向社会公开购买2020年媒体反映问题督办工作民意调查服务,具体如下:


  一、调查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1.调查范围


  覆盖全市16个区,在媒体反映问题点位附近调查了解情况的18周岁至75周岁市民。


  2.调查频率


  接诉即办满意率调查按月开展,办理落实效果民意调查按季度开展。


  3.调查方法


  面访、电话调查与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4.调查内容


  媒体反映问题点位附近知情市民对办理落实效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无明确点位的问题可直接电话调查或@爆料人)。


  5.调查样本量


  全年样本量合计2000个(根据具体情况,样本量最多向上浮动不超过5%)。


  (二)服务内容


  1.根据调研需求调整调查问卷并完善调查方案。


  2.按照约定开展调查,并按期完成调查工作。


  3.按照要求提交调查成果并确保调查数据及分析报告的质量符合要求。


  (三)时间要求


  在2021年2月28日前,按照工作质量要求,完成全部调查工作。


  (四)经费限额


  不高于28万元。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市场调查营业资格;


  2.三次以上相关调查经验;


  3.至少两名具有中级统计师及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参与该项目。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月9日—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8年、2019年两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近三次相关调查材料(从事统计调查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调查报告等);


  5.两名中级统计师及以上职称从业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6.初步调查方案(包括调查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等);


  7.报价明细。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


  三、申报单位筛选确定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依据申报单位的统计调查资格、从业经验、调查方案设计、项目报价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选取合作单位,并将考评结果通知全部报名单位。


  联 系 人:魏文哲


  联系电话:010-63049180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


  邮    箱:weiwenzhe@tjj.beijing.gov.cn


  附件:调查单位报名表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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