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国家统计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北京总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强化依法治统、生产高质量统计调查数据为根本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和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统计调查能力,充分发挥统计调查职能,在较好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同时,积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明确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北京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市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以深化统计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完善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为目标,制定2019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12项重点任务,全面统筹谋划推进法治建设。
(二)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
北京总队结合主题教育,推动中央文件精神再学习再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纳入主题教育学习安排。通过集中研讨、三会一课、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徐荣华带头组织学习中央《意见》《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6项党内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文件。
(三)加强全系统法治培训。
为了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提高北京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北京总队与市统计局联合举办“宪法意识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邀请法学专家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政府治理体系,通过大量生动案例,深入讲解宪法的地位和作用、依法行政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和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内容。进一步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北京总队组织召开北京国调系统统计法治工作暨普法宣传培训视频会议,总队法律顾问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执法监督处相关人员就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培训。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北京总队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五法”普法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切实增强统计人的国家安全意识、国防意识、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开展《宪法》宣传和宪法宣誓活动,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部署的法治宣传月工作。坚持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结合年定报培训和日常调查业务,主动面向调查对象开展依法统计宣传。结合统计调查经常遇到的涉法情形,制作了生动有趣,具有教育意义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借助网络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编印《党纪党规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创办《法治工作简报》电子期刊,介绍国家统计局、北京总队以及各区队法治工作进展,促进法治工作交流,开拓工作思路。北京总队与市统计局联合成立统计普法宣传服务队,积极向社会宣传统计工作,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借助高校平台,围绕统计法治建设主题为相关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统计系统的领导干部进行宣讲和授课,有效拓展统计普法渠道,提升统计普法效果。结合群众安全感调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为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贡献统计调查力量。
(五)依法组织开展调查。
北京总队严格执行国家调查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依法审批管理全系统统计调查项目。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发现问题修订《北京国调系统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细化审批流程,严格工作要求。进行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问题专项治理,对系统2017年以来调查项目审批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专业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对相关专业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调整优化。修订《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统计调查证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统计调查证管理,确保各项调查活动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努力完善政务公开。
北京总队联合市统计局针对各处室相关领导及信息公开员组织年度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由法律顾问结合实务案例,介绍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背景、修订思路、修订亮点和具体修改情况, 讲解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前期办理以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修订完善《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规定》,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都进行了公开,按计划定期在北京统计信息网发布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2019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59人次,受理依申请公开91起。
(七)严格执行依法决策。
北京总队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律师事务所为总队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培训、法律咨询、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服务,并帮助、指导、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的涉法问题,努力降低统计管理风险。2019年,北京总队法制机构共对各处室起草的35项各类合同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召开10余次北京国调系统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小组会议,对30余项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进行研究审议。2019年北京总队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起草拟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北京总队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关于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审议等重大决策的论证研究和制定,依法向北京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八)不断强化执法监督。
北京总队多次召开法治工作研讨会。总队长亲自研究、推动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执法监督处牵头负责,各专业处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带队,赴多个区队调研法治工作,详细了解基层调查队法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围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忧患意识不强”“依法统计、依法调查存在差距”等问题,分析表现,深挖原因,进行整改,有效推动了中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探索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同时对区级统计机构基层基础工作和各专业的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北京总队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工作人员和法治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培训。2019年,北京国调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北京总队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要求,按时向北京市政府提交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北京统计信息网上公开。
二、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一)主要成效。
一是全系统法治意识和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明显提升。通过深入学习,全系统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了中央文件和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刻领会总书记对统计工作提出的工作目标、理念、原则、思路、举措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019年北京总队共制定修订各类制度90余项,形成“遇事看规则,办事讲程序”的行动自觉。二是普法宣传更具新意。统计法治宣传内容、形式和范围都有所拓展,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有较大突破。三是法治工作与相关工作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增强,通过将执法监督检查、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和各专业数据质量以及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执法监督能力明显提升。2019年全系统共有23名同志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进一步充实了执法监督力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掌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文书的相关规范,统计执法工作规程及相关统计制度。通过加强执法监督,有效遏制统计造假风险隐患,切实纠正统计造假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五是有效减轻基层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重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遵循国家统计局“切实减、严控增”的制度修订原则,在组织开展北京总队2019年统计年定报制度修订工作中,主动删减北京增加的调查内容,优化年定报培训方式,减轻基层统计机构负担。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认识上还有差距,措施上还不到位,对中央《意见》《办法》的学习深度还不够、覆盖广度还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中央《意见》《办法》的学习领会不够深刻。由于多年来北京未发现严重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方面容易松懈。全系统深刻认识数据质量风险,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全系统法治工作力量相对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仍较薄弱,多数区级调查队没有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负责法治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人员,法律专业人才极为稀缺。法治工作人员的法律和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及实际业务能力不能有效满足新形势下法治工作的需要。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相当一部分没有实际操作和办案经验,且由于持证人员岗位和职务变动比较频繁,而近年来新进入调查队系统的人员尚未达到考取统计执法资格的条件,造成队伍结构不理想,不便于调配执法监督力量。由于调查队业务涉及的调查对象多为居民住户,统计法对其约束力度较弱,执法监督存在较大难度,导致现有的执法监督工作尚未覆盖所有专业,现行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还不够健全完善。同时,现有条件下执法保障能力还不足,对开展执法监督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统计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还不强,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住户”的有效手段还不够,法治宣传的影响力不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于“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认识还不到位,统计普法宣传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需要多方支持、全员参与。但部分人员认为普法只是法治机构的职责。实际上,“谁执法、谁普法”是针对执法主体而言。按照统计法规定,总队和各区队都是执法主体,因此,全系统的每名工作人员都有普法责任。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北京总队党组高度重视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北京总队和各区队主要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第一责任。具体职责包括:一是安排部署重要工作。主持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计划和措施,及时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和北京总队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持研究健全统计法治建设制度,推动建立责任体系,明确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形成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三是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统计立法普法、执法监督和诚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对上级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四是领导督办重要案件。领导、组织和支持统计执法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讨论、进行督办、做好协调,坚决保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积极支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直接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五是带头执行纪律法律。组织领导本系统、本单位统计机构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用法。督促班子成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下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
按照《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徐荣华率全体班子成员参加2019年北京国调系统法治工作会,传达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点工作;研究推动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执法监督处牵头负责,各专业处分工配合”的执法检查机制;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办公会,研究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进一步做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听取关于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时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在《中国信息报》发表题为“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守护统计调查净土”的署名法治文章,努力提高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四、2020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抓好中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提升依法治统意识,履行好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二是结合2019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任务部署,落实北京总队《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的实施方案》,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促进和规范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统,促进科学决策方面的作用。二是加强全系统法治教育,培育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将“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理念贯彻统计工作始终。
(三)进一步抓好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管理,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实战技能。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统筹市区两级执法力量,集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区队自主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基层执法能力。三是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在北京总队党组统一领导下,将执法检查与各专业数据质量检查和基层基础工作检查进一步整合,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和统计工作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实际,探索制定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优化完善符合调查队系统特点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强化调查队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五)进一步抓好统计普法宣传。
一是把普法宣传融入到统计调查培训、入户入企调研、统计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中,强化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法治工作和经验交流。针对企业、住户、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设计制作便于携带、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北京总队官方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二是把握法治宣传重点节点,采取有效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普及度和影响力。
(六)进一步推进统计调查管理规范化建设。
以推进“五个统一”建设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管理。一是统一规范业务流程,不断完善数据质量管理、考评办法及业务规程,夯实统计调查基础工作。二是加强调查项目统一管理,强化调查项目立项管理,严格审核调查项目配套方案,规范调查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项目执行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强调查网点统一管理,完成调查网点名录库二期建设,实现全部专业数据入库,辅助调查员、调查证信息实时共享。四是加强辅助调查员统一管理,不断完善《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辅助调查员统一管理办法》。五是加强调查设备统一管理,建立调查设备市区两级实时共享机制。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