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关于购买2022年北京市群众安全感调查服务的通知

字号:      分享:
日期: 2022-03-08 09:46     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平安北京建设,准确客观地把握社会治安的变化情况、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评价及相关问题线索等,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为顺利完成调查任务,现就该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及录入、整理、核对开放题等工作向社会公开购买第三方调查机构服务,具体如下:


一、调查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1.调查范围:年龄为18-70周岁、在北京有固定住所且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包括北京市户籍人口和外地在京流动人口)。


2.调查频率和时间:每年四次,每季度开展一次;每季度的季末(3月、6月、9月、12月中旬)进行。


3.调查方法: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进行调查采集数据。


4.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总体评价,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原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评价及相关意见建议等。


5.调查配额:按照调查方案要求,设置各区男女、年龄、城乡、手机固话配额。


6.调查样本量:总样本量为25600个,每季度6400个。


(二)抽样方法


1.固话号码:使用第三方调查机构已在中心备案的自有16区局号段库,采用二阶段随机尾号抽样。由各区局号构成一阶段抽样框,根据各区应完成样本量,简单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局号;抽取局号后,再由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根据抽中局号简单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尾号,形成号码库作为二阶段抽样框,在号码库中简单随机抽取电话号码,拨通后将符合条件的接听者确定为受访者。


2.手机号码:统一由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提供,未经中心同意,第三方执行机构不得擅自使用自有手机号码。


(三)服务内容


1.根据调查方案和问卷制定调查计划、执行手册、培训方案、固话局号段库、调查人员名单等资料并提交中心审核。


2.设置电子问卷、配额、样本抽样、号码库整理、组织实施调查培训。


3.按照计划开展调查,并按期完成。


4.按照要求开展现场巡视、调查监听、录音审核等质控工作,且监听、审核录音比例不低于每季度调查样本量的20%。


5.复核、处理、汇总调查数据和录入整理、核对开放题手统等资料。


6.按照要求报送调查成果并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7.每季度调查结束后,配合中心开展调查验收核验等后续相关工作。


(四)服务要求


1.具备开展电话调查的设备设施,如外呼坐席、管理台、监听席(CATI系统为上海南康公司正版软件的优先考虑);


2.调查机房内网络应为独立局域网,配备专业杀毒软件;


3.调查员使用普通话开展调查,不得有方言或口音;


4.调查外呼号码应为010开头的固话号码,须提供全部外呼号码明细;


5.为保证调查结果的可追溯性,CATI调查系统中完整的原始数据及相关资料应保留1年以上,在中心的监督下开展修改、删除等工作;


6.每季度调查结束后,能够按中心要求时间和格式提交原始数据、数据汇总表(excel和sav两种格式)、开放题手统、调查录音、质控资料,第四季度调查结束后,汇总全年调查数据;


7.具有能够熟练操作SPSS软件的数据处理人员,确保每季度调查汇总数据表符合中心质量要求;


8.按要求格式提交调查团队人员名单表和自有16区固话局号段库,并经中心审核备案;


9.有严格的防疫和保密制度,并严格落实责任到人。


10.有应对疫情等突发情况时的机房场地及调查人员应急预案;


(五)时间要求


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按照工作质量要求,完成全部调查工作。


(六)经费限额


不高于72万元。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市场调查营业资格;


2.三次以上相关电话调查经验;


3.至少两名具有三年以上政府调查工作经验的督导全程参与该项目;


4.具有自有电话调查机房(北京及周边地区机房优先考虑),坐席数量不低于50个,具有40名以上固定电话调查员,且调查员具有不低于1年的民意调查工作经验;


5.调查机房应具备远程视频会议及培训时使用的专业视频设备,可远程审核查看问卷和配额设置,必要时可远程监听和审核调查员录音;


6.接受每季度调查结束且中心验收核验合格后支付费用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2年3月8日—3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2021年两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机房、调查系统、视频会议设备、调查团队、培训方案、质控措施、数据处理能力、保密制度等基本情况介绍和证明。


5.近三次相关电话调查材料(执行手册、培训效果、质控情况、调查总结等);


6.两名具有三年以上政府调查工作经验的督导情况介绍(年龄、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照片、记录等);


7.初步调查计划安排(人员、场地、培训、质控措施);


8.报价明细;


9.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


三、申报单位筛选确定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依据报价单位的统计调查资格、从业经验、调查方案设计、场地设备设施、调查团队、项目报价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必要时采取查、看、问、抽审、远程等线上线下方式对报名单位调查能力进行测试,选取合作单位,并将考评结果通知全部报名单位。


联 系 人:樊守峰


联系电话:010-88012709/88012601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305


邮    箱:fanshoufeng@tjj.beijing.gov.cn


附件:调查单位报名表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22年3月8日

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 建设意见 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6249676(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