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北京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将统计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努力实现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面、科学的统计服务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北京总队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政治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统筹部署推进,认真谋划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党组书记、总队长围绕“走好第一方阵,我为二十大作贡献”带头为系统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以《遵循“五个牢牢把握”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题,为全系统党员、干部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北京总队第一时间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党的二十大盛况,交流心得体会。制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以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网络专题班、知识测试等多样化的学研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全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制发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集中学习研讨6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0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66篇。制定十九届六中全会轮训方案,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70余篇。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进一步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认真组织法治理论知识学习,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
北京总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学习活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会前学法、“第一议题”学习等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数据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决策意识。二是多次组织开展全员学法。邀请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领导、高校教授、专家学者授课,深度解读中央文件精神,讲解《数据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统计人员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调查水平。三是各单位自主开展法治学习。各处室、各区队通过召开党组会、队务会、支部会、处务会等,持续学习中央文件精神与法治理论知识,提升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
按照《北京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北京总队积极落实普法责任,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面向调查对象普法。借助年定报培训、调查调研、执法检查等契机,积极推进统计普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住户,通过向调查对象发放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材料,面对面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争取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二是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民法典》与疫情防控知识普法宣传,并举办法治知识在线问答活动,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北京总队还充分利用庆祝“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契机,在12月份集中举办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包括撰写发表主要领导署名法治文章,参加全国法治征文比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通过网络在线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四)强化调查项目全过程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
2022年,北京总队进一步强化调查项目全过程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调查总队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实际修订印发《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内部调查项目管理机制,规范调查项目申报流程、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限。一年来,向国家统计局申报调查项目3项,印发年定报统计报表制度5本,审批各区调查队调查项目9个,并及时在北京统计信息网、“北京调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二是坚持全过程管理,提升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效能。指导各区调查队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科学设立调查选题,严格审批各区调查队调查项目,确保开展的调查项目必要、科学、可行,并对调查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三是强化事中检查。对3个区调查队的调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书面反馈检查意见及建议,结合“三项清理”专项治理对11个区调查队的调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基层统计调查工作。修订完善《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统计调查证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北京国调系统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北京国调系统调查员工作手册》,实现了调查专业全覆盖和业务全流程管理,全年共审批发放2618个《统计调查证》,严格规范管理调查人员。
(五)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高质量提供统计服务
北京总队积极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科学监测评价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为国家宏观调控、首都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统计服务。一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按计划定期在北京统计信息网发布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2022年,在北京统计门户网站发布数据7500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10余人次,受理依申请公开15起。二是经济信息和调查分析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2022年11月底,报送统计信息并编发《北京调查》等分析资料,被国家统计局采用41篇次,获国家“两办”采用24篇次,获中央领导批示10次,获市“两办”采用78篇次,获市领导批示75次。三是强化数据发布解读,修订完善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媒体管理等制度,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全年召开3次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多次做客北京电视台《数说北京》栏目,利用调查数据深度解读北京经济和民生领域运行情况;成功举办以“丈量京彩 同向未来”为主题的2022年北京政府统计开放日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开放日活动重要内容。
(六)积极建立健全法治机制和制度,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总队法治工作领导机构。2022年北京总队成立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并结合业务实际,制定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加强法治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北京总队制定《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工作规则》《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办事流程与办事标准,统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坚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借助外部法律力量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并首次采取公开选聘方式,确定总队法律顾问,提高了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四是严格开展合同法律审查和登记备案。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文件50余项。五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召开15次北京国调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对37项政府采购事项进行研究审议。
北京总队主要负责人和法治工作相关负责人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关于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审议会议,参与相关重大决策的论证研究;总队依法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2022年,北京总队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起草拟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
(七)强化统计法治监督,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行为
为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按照北京市、国家统计局法治工作部署,北京总队统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法治监督。一是科学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工作安排。二是认真开展企业执法检查。组织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对87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较去年增加33家,增长61.1%;继续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与市统计局联合对6家企业开展执法,统一检查流程并实行诚信单位评定结果互认,提高工作协同性,减轻企业负担。三是统筹开展区级统计机构综合执法检查。综合检查区级统计机构依法统计情况、数据质量情况和基层基础工作情况三方面内容,推动区级统计机构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2022年共对东城、丰台等7个区级统计机构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实现了国家统计局提出的三年内完成对区级统计机构执法检查“全覆盖”的目标。
(八)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北京总队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按时向北京市政府提交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北京统计信息网)上公开。
二、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一)主要成效
一是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一项长期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大力弘扬“为民调查 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实事求是,树立优良的统计调查作风,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是依法调查能力进一步提升。北京总队将法治思想贯穿于统计调查全过程、各领域,坚持法治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用法治精神引领统计调查业务,提高统计调查工作质量。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全流程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统计调查制度,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科学、规范,依法依规开展。
三是依法决策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定,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决策制度体系,提高决策的质量与效率;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对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结果等各环节开展法治监督,确保决策合法、有效,满足统计事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优势,认真听取专业法律意见,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四是法治监督效能进一步显现。北京总队进一步加大法治监督力度,增加执法检查单位数量,扩大区级统计机构检查覆盖面,深入了解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整改,深化检查结果运用,提升统计调查工作水平。
五是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持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压实统计所工作职责,以执法督导检查为契机,督促街道乡镇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推动区队建立对街道乡镇统计工作巡查制度,确定部分区调查队作为巡查工作试点单位,强化对街道乡镇统计工作管理。
六是统计服务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大数据开发利用,提升消费价格调查效能,高质量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持续做好居民收支、住户监测、住房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采购经理指数、新设小微企业、服务业零售结构等调查工作。科学分析调查数据,全面提升统计调查分析服务水平。
七是统计现代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努力打造“智慧统计”。利用数据库技术编制数据分析程序,加强基础数据分析和管理;打通“京智”平台数据共享路径,完成领导驾驶舱账号申请工作,推进CPI数据“入舱”;探索开发互联网农产品价格采集程序,进一步提高网络价格采集效率。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法治意识得到了较大提升,但学习方式较为单一,理解不够透彻,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还需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还有待提升。
二是法治力量还不够充足。各区队由于人员较少,专职从事法治工作人员较为缺乏,法治工作力度不够,法治工作水平有待提升。此外,一部分执法人员因岗位调整、离职等原因,不再从事执法检查工作,而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已连续两年未能举办,客观上导致部分区队执法力量减弱。
三是对居民调查或住户调查进行执法存在现实困难。对居民或住户开展的调查是总队主要业务范围,涉及劳动力调查、居民收支调查、住户监测等多项调查工作,对其深入开展执法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与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执法办法不多,效果还不够理想。
四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村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统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且缺乏必要的统计基础知识,对统计制度理解不够准确;个别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不强,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存在拒绝接受统计调查、填报数据不够精准等问题。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北京总队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法治与业务统筹谋划、协同落实,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抓紧抓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确保统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一是成立北京总队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担任组长,专项研究重要法治事项,积极推进重大法治工作。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是北京总队设立的专门法治议事机构,承担着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有利于北京总队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带头开展法治学习。利用党组会会前学法、“第一议题”等,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最新法律法规等,要求各处室、各区队利用党组会、队务会、支部会、处务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学深悟透、学懂弄通,深化对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和认识,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展现高质量的学习成果。
三是科学部署法治工作并积极推动重要任务落实。指导制定北京总队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与《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法治工作任务;主持召开年度法治工作会议,对全年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业务实际出发,积极推动多项重大法治工作落实落地,如:指导开展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指导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题调研工作等;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详细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单位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依法统计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加强配合,按照相关安排与任务分工,协同推进法治工作。
四是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分别以《为新时代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启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为题在《北京日报》、《前线》杂志客户端以及《中国信息报》刊发署名法治文章,宣传北京总队法治工作新思路,提升北京调查影响力。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奋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之年。北京总队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成果,在继承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创新,努力提升统计现代化水平,科学高效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的统计服务。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委和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北京总队党组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方案,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一是举办系统性辅导讲座,邀请专家学者现场授课,深度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详细阐释核心要义,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二是督促指导各单位学思践悟,在工作实践中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实质,切实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努力提高实践能力,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三是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激励各单位发挥主观能动性,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本领,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北京总队将继续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统计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发布、管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统计调查科学、规范、有效。二是充分运用各项机制,依法开展统计决策。重点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注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确保重大决策过程规范,执行有力。三是借助法律顾问优势,做好合同审查、重要行政文件起草等法治事项,提升法治专业化水平。四是稳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按照标准和程序积极组织开展公职律师遴选、申请,为全系统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五是发挥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促进法治与业务相融合,运用法治保障业务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监督,确保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
开展统计法治监督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北京总队将大力开展统计法治监督,保障统计调查依法依规开展。一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对价格、住户、劳动力、农业农村等重点业务领域以及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执法检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严肃依法处理,绝不姑息。二是建立健全统计法治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协同机制,与纪检、人事等部门密切合作,畅通违纪违法线索提供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同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净化统计生态环境,捍卫统计权威。
(四)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积极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面、科学的统计服务保障
一是加大统计人才培养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培训、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与业务实践水平。面向统计现代化,培养一批高精尖统计人才,在各业务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二是高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统计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三是打造优质统计服务产品。立足决策需要、百姓需求,科学管理统计数据资源,深度挖掘统计数据价值,用统计数据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规律与运行特点。提高大数据开发运用能力,提升统计监测评价水平,为政府精准决策、百姓生产生活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