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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统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修订了《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现将新修订的《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liangyunyu@tjj.beijing.gov.cn。
2.电话:83547341
3.传真:83547596
附件:《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统计局
202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