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调函〔2023〕76号
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队局《关于申请审批2023-2024年昌平区“回天”地区居民就业及职住平衡状况调查方案的请示》(昌调字〔2023〕19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局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2023-2024年昌平区“回天”地区居民就业及职住平衡状况调查问卷》(国昌调2表)。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在“回天”地区有固定住所,且居住半年以上的本区常住人口。既包括户籍人口,也包括外地在京流动人口;既包括城镇居民,也包括农村居民。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调查方法采取与人口规模成比例(PPS)抽样的方法,抽样总体为昌平区“回天”地区的全部家庭户(不包括全户为非中国公民的住户,也不包括学生宿舍、军营、监狱中的集体户)。抽取总体的1%作为样本。样本户分为10组,每组约750户,每次选取4组样本户,调查样本量约为3000户。根据国家统计局及北京调查总队要求,本调查与当月劳动力调查的调查对象不重复。
调查方式为调查员利用手机问卷系统进行入户调查。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限
2023年12月1-15日开展首次调查;2024年调查频率为季报,2月、5月、8月和11月下旬各开展一次调查。
有效期限至2024年12月。
五、具体要求
1.若调查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请接到此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注法定标识用于实施的统计调查制度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3.调查报告撰写完成2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取得的社会反响情况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特此批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