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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通州区民生领域建设及乡村振兴建设效果调查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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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07 16:52    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京调函〔2024〕49号


国家统计局通州区调查队:


你队《关于申请审批通州区民生领域建设及乡村振兴建设效果调查方案的请示》(通调字〔2024〕12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1.《通州区民生领域建设效果调查问卷》(国通调1表)。


2.《通州区乡村振兴建设效果调查问卷》(国通调2表)。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8-70周岁且在通州区居住满一年的居民。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调查方法采取随机抽样调查方法。


1.通州区民生领域建设效果调查问卷:城镇地区随机抽取50个调查社区,农村地区随机抽取20个调查村,每个抽中的调查社区(村)内随机调查10人,样本量共计700人。


2.通州区乡村振兴建设效果调查问卷:农村地区共涉及9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0个调查村,每个抽中的调查村内随机调查10人,样本量共计900人。


调查方式采用调查员使用电子问卷或纸质问卷进入调查社区(村)随机拦截的方式开展调查。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限


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


有效期至2024年9月。


五、具体要求


1.若调查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请接到此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注法定标识用于实施的统计调查制度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3.调查报告撰写完成2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取得的社会反响情况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特此批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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