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购买GEP相关数据处理服务的通知

字号:      分享:
日期:2024-09-25 10:14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保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开展,北京市统计局拟购买GEP相关数据处理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市统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开展GEP核算工作。GEP核算主要包括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个部分,主要工作程序包括:确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区域范围,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开展各类生态产品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及评估,计算区域内生态产品总值。其中,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中景观增值价值核算工作以景观增值系数和景观溢价系数为基础;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中旅游康养价值核算工作以各地游客在自然景区旅游相关数据为基础。


(二)服务内容


1.按照要求对北京市相关酒店进行分类(本通知中酒店指旅游饭店、旅馆、民宿等各类住宿业单位)。根据在线旅游大数据资源(拥有北京市酒店数量不少于5000家)以及给定的自然景区地理空间数据对北京市相关酒店进行分类,将位于自然空间范围内、范围外的酒店划分为自然景观酒店和非自然景观酒店两类。


2.测算酒店自然景观房溢价系数、自然景观贡献度。运用在线旅游大数据资源,获取酒店房间价格、销售量等数据,计算前期已分类酒店的景观房、非景观房平均销售额和销售量,根据给定算法测算自然景观房溢价系数(自然景观房销售价格中自然景观的贡献占比)、酒店自然景观贡献度(酒店总销售额中的自然景观溢价占比)。


3.对相关地理空间范围内的游客进行分类。根据在线旅游大数据资源获取给定地理空间内的游客往来情况,按照游客来源地对其进行分类汇总。按照来京游客的旅行目的(自然旅游、人文旅游、商务出行等)、来源地等对来京游客进行分类汇总,推算游览自然景区或人文景区的游客人次占游览总人次的比例。


4.比较京津冀与长三角游客自然景区旅行情况。按照游客出行意图(自然、人文休闲旅游等)分布,分析京津冀游客与长三角地区往来和出行意图的特点,分析京津冀文旅市场情况,形成相应分析报告。


(三)时间要求


在12月10日前,按照工作质量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四)经费限额


项目经费预算15万元。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拥有在线旅游(Online Travel Agency)大数据资源;


3.具备按照给定算法结合地理空间数据加工处理OTA大数据资源的专业队伍和技术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队伍及技术能力;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二)报名时间


报名及提交材料截至9月30日。报名期间仅接受电话咨询(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材料


1.单位报名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和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企业/单位性质、办公驻地、职员数、经营业务范围;


4.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材料(核查路径:“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5.提供202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入费用表)或年度审计报告;


6.报价明细;


7.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单位相关专业技术资质、参加过类似项目活动的佐证材料(项目合同或成果报告等)等材料介绍和证明材料;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不授权委托的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


请将以上材料PDF格式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介质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密封要求:所有纸介质材料均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服务商名称、提交时间,封口处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筛选确定


市统计局将依据报名单位的方案设计、从业经验、项目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一名服务商作为成交方并签订2024年度服务合同,评选结果将通知所有提交材料的服务商。


附件:GEP相关数据处理服务供应单位报名表



北京市统计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郑莹;联系电话:55535084;邮政编码:101118;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北京市统计局;邮箱:zhengy@tjj.beijing.gov.cn)


核算.png


关于我们站点地图建设意见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6249676(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