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统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修订了《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将新修订的《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2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liangyunyu@tjj.beijing.gov.cn。
2.电话:55535036
附件:《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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