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调函〔2025〕58号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2025年房山区农村居民增收情况专项调查方案的批复
国家统计局房山调查队:
你队《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房山区农村居民增收专项调查方案的请示》(房调字〔2025〕15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2025年房山区农村居民增收情况专项调查问卷》(国房调1表)。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且在房山区农村地区居住满6个月的居民。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调查方法采取二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房山区285个村中随机抽选140个调查村,每个调查村随机抽选10户,每个调查户中选取1人进行调查,样本总量为1400人。
调查方式采用入户调查,调查对象通过扫描问卷二维码进行填答。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限
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
五、具体要求
1.若调查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请接到此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注法定标识用于实施的统计调查制度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3.调查报告撰写完成2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取得的社会反响情况以邮件形式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特此批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