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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关于购买2025年公众气象服务评价调查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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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0-10 16:23     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信息民调中心工作安排,计划于2025年10月-11月开展2025年公众气象服务评价调查。按照任务分工,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部分省市的调查组织实施、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为顺利完成该项调查任务,我中心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就调查组织实施、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公开征集第三方调查机构的服务,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调查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调查范围:北京、浙江、吉林等全国部分省市18-75周岁城乡常住居民。


2.调查配额:按照国家统计局下发文件要求,设置各地级市的男女、年龄、城乡配额。


3.调查频率和时间:本项调查为一次性调查,执行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1月15日。


4.调查方法: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


5.调查内容:详见调查问卷。


6.调查样本量:9320个,其中:北京市样本量6000个,吉林省样本量1320个,浙江省样本量2000个。(以上均不含备份)。


(二)抽样方法


1.调查地区由国家统计局信息民调中心统一抽取并分配。


2.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调查对象。根据每个地级单位(直辖市区县)所辖全部电话局号,由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随机生成号码库,随机抽取电话号码,拨通后将符合条件的接听者确定为受访者,要求有效样本覆盖所有县级单位。


(三)服务要求


1.具备开展电话调查的设备设施,如外呼坐席、管理台、监听席,CATI系统为正版软件。


2.调查机房内网络应为独立局域网,配备专业杀毒软件。


3.具备自有调查机房且位于北京及周边,坐席数量不低于40个,具有30名以上固定电话调查员,且调查员具有不低于1年的民意调查工作经验。


4.调查员使用普通话开展调查,不得有方言或口音。


5.具有一年以上政府调查工作经验的督导不少于1名。


6.调查机房应具备远程视频会议及培训时使用的专业视频设备,可远程审核查看问卷和配额设置,必要时可远程监听和审核调查员录音。


7.调查外呼号码应为010开头的固话号码(不得使用12304做为外呼号码),须提供全部外呼号码明细。


8.为保证调查结果的可追溯性,CATI调查系统中完整的原始数据及相关资料应保留1年以上。


9.根据调查问卷和方案制定调查计划和培训方案等资料。


10.设置电子问卷、样本抽样、号码库整理,组织实施调查培训。


11.按照计划开展调查,并按期完成。


12.调查全程进行不低于20%比例的现场监听和录音复核。


13.按照要求报送调查成果并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14.按要求格式提交调查团队人员名单表我中心审核备案。


(四)时间要求


在2025年11月15日前,按照工作质量要求,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调查费用及支付方式


1.调查费用:调查总费用不高于177080元。


2.合同签订:本项调查为国家统计局信息民调中心委托我中心开展的调查,按照国家局调查要求,须由我中心代理其与第三方调查机构签订调查委托协议,由国家统计局信息民调中心支付调查费用。


3.支付方式:调查结束后,我中心对调查工作进行验收核验,在全部工作验收合格后报请国家统计局信息民调中心向中标单位支付全部调查费用。


4.中标单位须在收到国家统计局信息民调中心支付的调查费用当日出具符合要求的且与单位名称一致的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明细。


3.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通过邮箱提交。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4日下午17:00截止。


四、申报单位筛选确定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依据报价单位的统计调查资格、从业经验、场地设备设施、调查团队、项目报价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选取合作单位,并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如报名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未接到我中心联系人电话或邮件,则为未中标,如有疑问可致电010-55533986。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liuchang@tjj.beijing.gov.cn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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