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查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要求,客观反映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服务企业提供参考依据,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北京市统计局定于2026年4月至2027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按季度开展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调查。
一、调查范围
全市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调查对象
抽中的规模(限额)以上和规模(限额)以下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三、调查内容
经营情况评价和预期、研发创新、资金使用、用工、政策享受、数字化转型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诉求等。
四、组织形式
本调查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各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经济社会调查队负责具体实施。
五、调查形式
企业通过“北京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网址:https://lwzb.tjj.beijing.gov.cn)填报《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表》(京统专调1表)。
六、调查时间和频率
本调查自2026年4月至2027年1月按季度开展,问卷有效期至2027年2月。
北京市统计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