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3日17:00前通过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请直接发送“姓名+是否参加面试”至邮箱xinxiuqin@tjj.beijing.gov.cn。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提醒:如考生放弃面试,请一并电子邮件将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本人签字拍照(见附件2)发送到xinxiuqin@tjj.beijing.gov.cn。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面试时间:面试于2023年7月8日(周六)上午进行,(各职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请考生务必在7:10前到北京市统计局108会议室签到,切勿迟到。面试正式开始后到场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6号天缘公寓A座),可乘坐5路、10路、49路、62路、83路、85路、122路、410路、200路、414路、423路到白纸坊桥(白纸坊桥南)站或南菜园站下车。
3.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网上资格复审时所缺的承诺提供的相关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查验)和复印件(留存)。
(二)面试组织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考生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统计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即8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北京市统计局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市统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备案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北京市统计局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对招聘面试过程进行监督。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签到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勿迟到。
2.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3.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联系电话:010-83547052,010-83547061。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
北京市统计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