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人口)为1538万人,出生率为6.3‰,死亡率为5.2‰,自然增长率为1.1‰。与2000年相比常住人口增加174.4万人,增长12.8%,年均增长2.4%。同期上海市和天津市常住人口分别为1778万人和1043万人。
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综合反映出北京市人口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一、户籍人口快速增长
常住人口中,具有北京市户籍的人口1180.7万人,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357.3万人。与2004年相比,户籍人口增加17.8万人,增长1.5%,是2000年以来户籍人口增加最多、增幅最大的一年;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增加27.5万人,增长8.3%。在全市增加的45.3万常住人口中,外来人口占60.7%,户籍人口占39.3%。
二、近郊区和远郊区县人口比重上升
从地区分布看,四个城区常住人口为205.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3.4%;四个近郊区人口为748万人,占48.6%;十个远郊区县人口为584.8万人,占38%。与2000年相比,城区常住人口减少7.3万人,近郊区和远郊区县常住人口分别增加106万人和75.7万人,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1%和2.8%。
三、居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
2005年,全市6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7年,比2000年增加0.7年。6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362.1万人,占24.4%;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为372.3万人,占25.1%;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77万人,占32.2%;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12.2万人,占14.3%。与2000年相比,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口增长最快,其比重上升了6.9个百分点。
四、 老龄化程度加深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7万人,占10.2%;15-64岁的人口为1215万人,占7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66万人,占10.8%。与2000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4个百分点。
五、性别比呈下降趋势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778.7万人,占50.6%;女性为759.3万人,占49.4%。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与2000年相比,下降了6.3。
六、家庭户规模缩小
全市共有家庭户524.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422.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人;集体户人口为115.2万人。与2000年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2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人,农村为2.9人。
七、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286.1万人,占83.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51.9万人,占16.4%。与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1个百分点。
八、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高于全市常住人口增长
2005年底,北京市少数民族人口为71.8万人,与2000年相比,增加了13万人,增长22.1%,高于同期常住人口的增幅。各少数民族人口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4.3%上升到2005年的4.7%,提高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