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将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我们开展各项统计工作的前提。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第38周年,也是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启动实施之年,全市统计系统确定于12月集中开展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的法治宣传活动。在这关键节点,我们总结了过去几年的统计法治建设成果,并提出了未来工作的思路,现将相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通报。
一、本市统计法治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北京市统计局按照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围绕“十四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扎实推进首都统计现代化改革保驾护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1983年颁布实施的,现行《统计法》是修订后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2017年,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对《统计法》中规定的职责职权、权利义务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中央深改组或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三个文件,对推动统计改革作出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坚强领导,2021年8月,中央深改委又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对于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必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二、本市统计法治建设实践
近年来,北京统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立足“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全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是加强地方立法,确保首都统计的生动实践始终纳入法治轨道。2016年1月1日我市颁布实施了《北京市统计条例》,北京市统计局作为全市“数据中心”和“监测评价中心”,进一步强化了统计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作用。创新性地提出了在大数据背景下,政府部门与社会信息资源的拥有者加强信息共享的模式,以及在全市统筹建立统计资料发布制度等,并积极指导实践,市政府制发《北京市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统筹全市统计资料的发布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统计资料发布原则,各部门的经济社会数据从未出现同一指标名称不同数据口径的情况,有效地维护了政府统计数据的权威性。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改革决策部署,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2017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实施意见》,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提出了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建立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统计制度等具有首都特色的改革任务。2020年,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组对北京市开展统计督察,2021年,结合国家统计局对北京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方面,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持续抓好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市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坚持建章立制,注重发挥制度优势。各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以不同形式建立和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为全国统计改革贡献了“北京经验”。
三是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局领导班子成员连续五年赴市委党校为局、处级领导作依法统计专题辅导报告,在市委党校举办“北京市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入“以案释法”宣讲团,分别赴朝阳、延庆等区和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宣讲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共计15场次1500余人参加,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震慑力。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接诉即办”这一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考核成绩在全市多次名列前茅。
四是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统计监督体系。北京统计坚持把统计监督放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谋划推动。为服务构建更加有效的首都治理体系,市统计局与市委巡视办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市委巡视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将统计相关工作纳入市委巡视监督重点。增列市统计局为全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移交问题线索。建立健全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确保统计造假问题依纪依法处理,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配合。
五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信用体系不断健全。北京统计坚持普法宣传抓手,丰富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宣传效果。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在重要媒体刊发领导署名文章、设计制作形式新颖的统计法宣传动漫、微视频、举办统计系统法治文艺大赛、在电视台录制播出统计普法专题节目,在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北京统计”上定期推送统计普法专题,宣传依法统计,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提升统计普法的社会影响力。同时,狠抓制度建设,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制定印发《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逐步完善对市场主体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统计工作秩序,提升了调查对象的统计诚信意识。北京市统计局连续5次荣获中宣部、司法部普法先进单位称号,全市统计法治观念日益增强,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素养显著提高。
三、本市统计法治监督情况
今年以来,北京市统计局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执法工作为根本,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深化执法研究,推进执法创新。
统计执法检查始终坚持以《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三项制度”,及时修订《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强化事先告知讨论和处罚决定讨论制度,切实做到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2021年,北京市统计局采用“1+N”执法检查模式开展工作,创新非现场执法检查、部门联合检查、专职与专业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方式,做到多地区、多行业、多表种的全覆盖检查。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共完成执法检查11449家,检查单位数量首次超万家。检查中发现,全市报表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整体呈现向好态势,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情况,未发现伪造、隐藏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未发现企业或统计机构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未发现干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行为。绝大部分检查单位知晓统计法律法规、配合执法检查,设置统计台账等基础资料。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企业数据存在差错,主要原因集中在统计制度学习不细致、指标理解不准确、填报不认真、会计调账未同步更正等方面。
统计执法检查始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在优化统计服务、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升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把统计服务送上门,对166家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走访,通过指导企业填报报表、把关数据、解答疑问,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主动把统计服务送上门;二是积极协助40家企业修复信用,为受处罚企业讲解信用公示相关规定,正向引导企业主动纠错、守信践诺;三是对数据质量高风险企业开展重点检查,推动差异化监管,防范统计数据风险;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在执法检查中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解读典型案例,全面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为筑牢全市各区及有关部门统计工作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北京市统计局自2004年起建立健全统计巡查工作机制,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以改进工作为目标,综合运用多种巡查手段,先后组织开展了171次区级统计机构以及35次部门统计巡查,巡查范围覆盖全市各区及23个部门。2021年,北京市统计局修订了《北京市统计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丰富巡查内容,规范巡查程序,完善巡查方式,重点围绕统计数据质量、基层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统计服务实效等方面开展检查,通过个别谈话、资料调阅、现场核查、执法检查、定向指导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工作。多年来,北京市统计局坚持发挥统计巡查双向促进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对于查找工作薄弱环节,规范基层及部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等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综合性、保障性作用。
下一步,北京市统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导向,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