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资料显示,2024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034元,同比增长8.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938元,同比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190元,同比增长7.2%。
2024年一季度,从八项消费构成看,全市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867元,同比增长3.3%;人均衣着支出583元,同比增长4.5%;人均居住支出4952元,同比增长8.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493元,同比下降7.7%;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477元,同比增长28.3%;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035元,同比增长26.2%;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134元,同比下降7.6%;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493元,同比增长22.9%。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974元,同比增长3.9%;人均衣着支出619元,同比增长4.7%;人均居住支出5364元,同比增长8.0%;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519元,同比下降8.1%;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561元,同比增长28.2%;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137元,同比增长26.3%;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219元,同比下降8.1%;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545元,同比增长22.7%。
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173元,同比下降2.0%;人均衣着支出350元,同比增长2.3%;人均居住支出2279元,同比增长9.6%;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329元,同比下降2.4%;人均交通通信支出930元,同比增长29.9%;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86元,同比增长25.3%;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85元,同比增长0.7%;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158元,同比增长26.4%。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指标解释、统计范围
及调查方法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2.统计范围
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调查对象按照常住地确定,既包括户口在本地的住户,也包括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住户。城镇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城镇”的区域,农村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乡村”的区域。
3.调查方法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品拥有量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