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全市市场总消费额同比增长0.3%。其中,服务性消费在信息、交通、文化娱乐等领域带动下表现较为活跃;部分升级类和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但受部分企业经营模式转变、上年8月以旧换新政策加力实施带动相关商品零售额基数较高,以及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总额)降幅有所扩大。
一、服务性消费表现较为活跃,体验式消费更受欢迎
1-8月,全市服务性消费额保持较快增长,同比增长4.4%。体验式消费备受青睐,电影、展览、演出等文化娱乐服务供给更加优质、丰富,电影票房收入和观影人次、营业性演出票房收入和观众人次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互联网直播、游戏及生活服务带动信息服务性消费加快发展。居民出行需求保持活跃,1-7月全市铁路、公路、航空旅客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5.2%、3.0%和2.7%。
二、社零总额仍呈降势,部分升级类和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增长
1-8月,全市实现社零总额8661.1亿元,同比下降5.1%。从限额以上商品零售主要类值看,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及体育娱乐用品类等时尚娱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5.7%、8.7%和3.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受以旧换新政策带动,增长3.7%;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等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0%和3.5%。北京总部型经济特征明显,近年来部分企业经营模式发生变化,跨区域设立经营主体明显增加,部分单位在京实现的零售额受到一定影响,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下降26.2%和11.9%;受燃油车市场需求不足影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下降19.4%,与此相关的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也呈降势。
社零总额反映的是消费品“零售”情况,是从卖方即消费品销售单位角度进行的统计,并不能全面反映消费需求整体情况。从总体上看,北京消费市场保持增长,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没有改变。下阶段,要持续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不断激发新型消费活力,推动消费市场向好向新发展。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
单位:%
附注:
一、修订说明
国家统计局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全国及各省市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二、统计范围
北京市地域内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限额以上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③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④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四、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网上零售额:指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取得订单并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相关链接:2025年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进度统计数据发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