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统计数据>月季度数据>旅游>2013

入境旅游者情况

字号:      分享:
日期: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13年1-5月

 

2013年5月

同比增长(%)

2013年1-5月

同比增长(%)

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人次)

429275

-16.1

1765524

-13.4

  亚洲(含港澳台地区)

174402

-27.6

784976

-20.6

  欧洲

122357

-4.4

478736

-8.2

  美洲

104100

-4.1

392465

-4.0

  大洋洲

18656

-10.5

73366

-4.6

  非洲

9207

3.9

31064

4.8

  其他

553

-87.8

4917

-63.3

按地区和国别划分

429275

-16.1

1765524

-13.4

  港澳台同胞

48641

-18.6

240264

-9.4

     

380634

-15.7

1525259

-14.0

     

20401

-60.9

93716

-53.8

     

28305

-40.5

146733

-24.4

    马来西亚

13715

-0.1

57376

-6.1

    新加坡

10474

-31.1

49890

-17.0

     

18099

-1.9

69749

-5.2

     

16592

-4.1

56160

-10.1

     

24177

1.7

95141

-4.8

    俄罗斯

15929

-3.7

70518

-12.3

     

76599

-3.9

294022

-2.4

    加拿大

16536

-9.7

62318

-12.1

    澳大利亚

15848

-7.1

62979

-1.6

    其他国家

123959

-6.1

466658

-7.3

注:入境旅游者人数包括星级饭店、非星级饭店及非住宿设施接待入境住宿者人数。


     入境旅游者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1)星级饭店,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及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3)其他住宿设施。

  二、采集渠道

  (1)星级饭店,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2)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接待的入境住宿者人数,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推算取得;(3)居住在其他住宿设施中的入境旅游者,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推算取得。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入境旅游者:指来中国(大陆)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且在中国(大陆)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等游客。入境旅游者不包括以下人员:(1)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2)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3)常住我国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岸的中转旅客;(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6)回大陆定居的港澳台同胞。

 

附件:
相关文档:
关于我们站点地图建设意见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6249676(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