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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局队: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奋力谱写丰台统计事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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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6 10:08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新时期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事关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2022年8月10日,《北京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这些重要文件与《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共同领航中国统计驶入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快车道。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丰台局队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丰台统计事业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


  统计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机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要深入系统学习,领悟思想精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久久为功,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统计部门作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数据库、监测站、评价所、参谋部的职能作用,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提供统计保障和贡献统计智慧。


  二、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检查,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统计监督的核心在于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关键在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点在于全面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方面,要更加积极主动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推进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将统计督察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常态化手段,进而提升统计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另一方面,要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为手段,敢于亮剑。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核心就是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要持续保持统计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加大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数据造假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丰台局队综合运用联合执法、现场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分行业、分系统突出主题开展执法检查核查。强力查处迟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提升被调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充分发挥了统计执法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同时充分运用执法检查结果分析研判数据质量,深入挖掘背后原因,客观、全面反映执法检查结论,有针对性的指导统计调查对象,提升数据质量。


  三、强化法治培训、培养执法力量,打造较真碰硬法治队伍


  长期以来,丰台局队坚持树立依法治统理念,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以培训为抓手,全力打造一支敢于较真碰硬的统计法治队伍。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党中央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局队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尊崇法律、维护法律,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以理论宣讲和警示教育宣传片的形式持续组织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治观念,教育引导统计调查人员严守统计法红线,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底线,不断提升依法治统能力。三是将逢训必普法作为常态,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培训。把统计普法与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培训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四是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报考统计执法证,目前丰台局队已有37人考取执法证,占实有人员的36.3%。五是加大对街镇统计所人员和调查单位负责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培训,围绕统计报表主要指标含义解释、填报规范、审核要求、联网直报操作进行答疑解惑,夯实工作基础。六是开展警示教育,向调查单位相关人员传达学习非密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把具有较强警示性、教育性、防范性的案件和《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纳入常规培训内容。


  四、弘扬法治精神、拓宽宣传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


  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既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基石,也是持续深化依法治统的根本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系统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坚持将普法宣传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全面拓宽宣传渠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统计、诚信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一是紧抓重要节点。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宪法宣传日、政府统计开放日等重点节点,深入大型社区、CPI调查网点、市民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点,通过普法宣讲、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开展创新式普法。广泛运用新媒体、新平台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利用短视频、动漫等个性化普法产品向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三是紧密结合业务。在业务培训中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定期发放“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和法律义务告知书等,加强《统计法》及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提升企业、居民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四是强化沟通交流。及时向市局报送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和工作动态,全面反映本区统计法治建设成效。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丰台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谢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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