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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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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07 16:08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北京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整治促提升、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及时预测预判经济形势,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市空间发展新格局、文化创意产业、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以及投资、互联网金融、创新驱动、新经济等重点领域的监测与分析评价;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积极做好三地对接;探索研究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建立“高精尖”监测体系,按月开展人口动态监测。围绕综合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居民生活便利性等百姓关切的重点热点,开展20余项专项调查。高质量完成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完善许可审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优化统计服务。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要求和内部审计职责,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统计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统计分析服务迈出新步伐,实现了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职,积极推动年度绩效任务落实

  

  1.高效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建立城市体检评估长效机制。有序推进新总规落实,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人口规模和建筑规模双控、两线三区管控等重点任务,研究建立“北京市城市体检评估数据及信息采集制度”,搭建采集平台。涵盖全市32个委办局和16个区政府,定制69张数据表,包含229项指标,为城市体检提供了权威、全面、详细的统计数据。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水平的城市体检评估需求。

  

  开展各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组织完成2017年度各区营商环境评价,优化完善2018年度各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与世界银行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指标全面对接,组织第三方修改完善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为全市及各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参考和借鉴。

  

  2.全力服务新时期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

  

  研究建立城市战略定位统计监测体系。紧密围绕“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统计监测,研究建立“三城一区”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北京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创新开展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及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积极开展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构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被新版“北京总规”采纳,对推动北京构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了统计标准。

  

  初步建立北京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研究构建北京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并积极开展指数测算。为引导北京转型发展,解决北京不平衡发展问题提供数据支撑,也为市委市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发展政策、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参考。

  

  创新构建“高精尖”企业指数。明确“高精尖”企业特征指标并测算全市制造业、金融业、服务业“高精尖”企业指数,提出了低、中、高三档“高精尖”企业指数,印发《北京“高精尖”企业指数测算方法及结果》,指导各区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高精尖”企业指数和企业名单。为全市及各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了可量化、可实施的尺子和抓手。

  

  3.有效助推“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

  

  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完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积极构建人口数据共享平台,充分挖掘大数据资源,实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全网监测,多维度准确反映全市人口变化趋势,为全市及各区及时掌握人口调控工作进展提供保障。主动参与《禁限目录》统计工作,定期对《禁限目录》涉及的行业开展监测,及时反映疏解工作成效。

  

  服务国家战略部署,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建成京津冀统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三地统计数据共享的信息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定期监测京津冀经济运行情况并聚焦区域协同发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究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并正式对外发布,为国家和三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监测。开展各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研究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试编《北京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指导生态涵养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创新建立“北京生态环境质量遥感监测体系”,及时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全力做好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服务全市精准脱贫。

  

  4.精心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落实普查基础保障。成立了市、区、街乡三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搭建起“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普查组织架构;圆满完成全市3.1万名普查“两员”选聘及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了普查宣传,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普查氛围。坚持“满足国家要求、体现北京特色、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原则,研究制定了北京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普查员开展“地毯式”清查和PAD信息采集。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创新推出“经普行业分类查询”平台,规范清查表主要经济活动填报;制定印发编码工作方案;强化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加强全面督导检查,开展全市数据质量检查。

  

  5.有效开展经济形势预警研判。

  

  重点围绕稳中求进总基调、高质量发展特点等,主动分析形势,科学研判走势,经济形势专报多次得到市领导批示,有效服务全市经济调度;结合主要领域运行情况和经济增长目标支撑指标开展预测,适时发布预警预判信息;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跟踪监测涉美进出口企业,精准排查受影响企业名单,密切关注企业在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劳动就业、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客观判断贸易摩擦形势及影响、制定应对决策提供支持;主动开展快速调查,围绕居民生活便利性、公众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期盼、疏解整治促提升效果等开展20余项专项民意调查,有效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制定惠民政策。

  

  6.积极落实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工作任务。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的大数据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计算中心和数据中心牵头落实具体工作。根据数据需求及工作实际,完成两批数据汇聚工作。依托政务云资源完成北京统计信息系统三期工程、北京第三次农业普查地理信息系统、北京普查资料开发系统、北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等五项工作建设;完成五套现有业务系统迁移入云工作,包括北京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互联网系统、北京市统计局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北京市统计办公自动化系统、北京市统计数据文件柜系统、北京市统计局财务管理系统等。

  

  7.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制定、完善和公布权责清单。在《北京市统计条例》《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规章公布和实施后,及时增加、取消、变更由于法规、规章变动影响的行政职权事项,按规定流程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在北京市统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根据市政府审改办统一部署,完成了权力清单、服务事项目录与责任清单的深度融合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有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北京市市场准入事项的统计确认工作。

  

  改进完善许可审批,优化政务服务。压缩审批时限,将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少到12个工作日,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并在北京统计官方网站予以公告;增加网上办理服务,将许可审批工作由仅政务大厅现场受理升级为网上和现场均可办理。优化审批服务的有关改革措施,第一时间在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目录系统”予以调整修改,并将有关改革措施在官网进行公示。实现与“五证合一”登记数据的共享共用,及时掌握新设企业登记信息。

  

  8.按期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18年市统计局承办建议提案10件,包括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主要涉及建设北京市城市体检数据平台、北京市生态资源资产核算、促进北京健康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市统计局积极与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主动作为,按期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9.全面完成上年度绩效考评问题整改。

  

  针对上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反馈问题,市统计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8项整改事项,及时部署,逐级制定方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的范畴,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网站整合,撤并北京统计直报网,使企业可直接进入联网直报系统,减少操作环节;二是在2018年四经普暨年定报制度修订工作中细化、明确指标解释,培训过程中全面、清晰地讲解指标,提高培训效果;三是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等7项行为进行处罚,提升了职权履行率;四是为基层预算单位独立编报预算,从源头上杜绝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财政资金沉淀等问题的发生;五是建设网上培训系统,方便基层单位和企业学习,同时提高现场培训覆盖率,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企业的日常业务沟通和培训交流。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和“三个一”“四个绝不允许”。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作为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的必核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查内容。截至12月上旬,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共39次,平均每月3次以上,每季至少1次集中研讨。举办局机关处级干部暨党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2期共计146人参加,组织3期共计99人参加的机关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脱产读书班等。

  

  2.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年初印发《中共北京市统计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对调查研究、会议管理、文件简报、出访活动、新闻报道、廉洁从政等进行明确规定,将统计数据管理纳入作风建设。出台完善《出国境管理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等一批制度。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中干部职工反映的36项事项逐一落实,召开会议进行反馈。

  

  3.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1)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组织全体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为内容多次组织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党风党纪全员讲座。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18年完成156名处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随机抽查16名,重点抽查22名。创新局《主体责任书》形式,确保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再升级。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双报到”工作,截至12月上旬,参加社区活动近千人次。

  

  (2)坚持定期报告机制,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形成良好沟通机制。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公车使用、风险防控等情况,廉洁过节、经济普查物资购进和发放、统计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领导干部选拔、公务员招录等重点人事工作中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职责;年中、年底开展覆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个人遵守纪律自查;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三)全面依法行政,法治化、透明化取得实效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推动落实《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委办局、统计调查对象等编发《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摘编》宣传材料4万余册。对《实施意见》明确的23项改革措施狠抓落实,专门组建7个督查组,对各区学习贯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指导。统筹协调21个责任处室及31个委办局,将《实施意见》明确的23项改革措施细化分解成44项具体任务,形成《工作方案》并正式印发,重点突出、责任到人、落实到岗,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2.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统计执法效果。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在党组会领学《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制定《北京市统计局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并建立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及工作档案。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130余件,对金额较大、内容复杂的合同实行双人交叉审查制度。开展“统计进党校”活动,组织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建立健全统计信用制度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办结市局首起行政诉讼案件,主管局领导作为单位负责人代表出庭应诉。办理两起企业不服区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举办“同心共筑中国梦法治文艺统计行”北京统计法治文艺大赛。发布法律知识竞答并被“北京普法”和国家局统计微讯转载,全国共计6万人次参与答题。集中开展10余场“以案释法”活动,应邀赴商务部、西藏局及北京市审计局、环保局等系统内外组织的统计法治培训会,现场参训人员已逾1000人。

  

  以常规“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全年完成执法检查4440家。其中,常规检查1405家,涉及工业、批发和零售业、服务业单位;专项检查2624家,涉及高耗能、高耗水单位和禁限目录企业;查处迟报催报407家;办理举报案件4起,高质量、超额完成2018年度执法任务。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效显著增强。

  

  (1)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救济渠道畅通,受理机构信息完整,并按照要求公开本单位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件,目前全部依法合规进行了答复。组织召开2018年第15次局长专题办公会,面向社会公开,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普查实施方案的汇报》《关于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方案制定情况的汇报》,市人大代表、西城区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有关专家、北京日报及北京电视台记者出席会议,分别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2)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年初制定并在官网发布《统计数据发布计划》和《统计信息发布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发布,认真践行对公众的社会承诺。主要负责人参加统计开放日,带头在《中国信息报》等公开刊物发表署名文章2篇,接受北京电视台专访1次,推出《回眸四十年,数说新北京》系列报道14篇。

  

  截至目前,组织或参与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会10场,新华社、人民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社会媒体累计播发统计信息478条。门户网站共发布统计数据表1139张,发布解读类统计信息353篇,政务信息576条次。参与互动专栏日趋活跃,完成6期在线调查,回复社会咨询384条次,回复量比2017年提高45%。官方微信推送图文信息252篇,官方微博更新1409条。

  

  4.创新开展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018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访问正常,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可以正常运行,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准确、完整,对国务院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进行及时转载;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中,办事指南内容完整、准确,在线系统访问正常。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站建设运维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落实栏目内容、更新频率等要求,完善相关发布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网站更新维护和检查结果与年度考评挂钩办法,引领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对公众的提问不仅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限时答复,还将咨询的问题与回复、咨询人、咨询时间、回复时间一一展示,同时将一些常见问题进行梳理,发布在常见问题一栏,便于公众查询使用,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四)强化行政成本管控,预算管理水平更加精细化

  

  1.严格落实财政管理要求,提高部门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

  

  (1)做好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建立以业务部门申报、主管局领导审批、财务处审核、党组会讨论通过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切实做到“事与钱”的统筹,使预算更好地体现全局工作思路和重点。全面做好预、决算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执行的监督和管理。落实落细资金支出计划,将各单位、各部门预算资金支出时间细化到每季度。按季度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分析。组织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财政管理要求,紧紧围绕我局履行本部门职责的重点工作,共选取了2017年度的18个项目。运用量化指标说明资金使用效果,发现预算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3)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采购活动依法合规。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采尽采。执行中依法委托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按要求的时间、程序、平台进行信息公告。对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按要求报批。

  

  2.积极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严格遵守执行财经法律法规。

  

  积极配合政府审计工作,及时提供资料,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整改落实,及时提交审计整改报告。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做到年初有计划,审计有结果,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结果向局党组会汇报。对7个所属单位2016-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五)全面优化服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1.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增强。

  

  认真开展窗口服务。宣讲“五证合一”改革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开展统计单位名录维护和服务,开展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的审批。截至11月底,窗口共计接受业务咨询510件,受理并办结业务18件。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成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平台、系统对接,审批事项全部通过网上审批,审批结果可EMS邮寄,全面实现“不见面”审批。精简服务事项,按照市政府审改办的最新要求,整合统计服务中单位新建、单位变更和单位注销三个子项为一项,更名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并将相关内容及时维护、更新并公布。

  

  落实综合窗口推进相关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提出事项办理规范,明确受理标准和审批细则,以受理条件唯一性为标准提出受理清单和样本,并对内对外公开。编制业务培训手册,完成对综合窗口业务人员培训,为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奠定坚实基础。严把窗口工作作风管理,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廉政意识,严守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统计窗口良好形象。

  

  2.积极完成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及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

  

  (1)数据提供服务。截至目前,共计为科技部、住建部、国家旅游局等中央单位提供各类月、季报和年报数据超过1150万笔;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检察院、北京大学等单位提供统计咨询服务30次,提供数据2.06万笔。

  

  (2)社情民意调查服务。受国家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委托,共计开展各类社情民意调查29次,调查样本达到13.8万个,调查项目涵盖关乎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生态环境满意度、“四风”问题民意、北京市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北京市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期盼民意、居民生活便利性等调查。

  

  (3)接待、协助性服务。接待科技部、国家统计局等中央单位检查、调研共计22次。承接国家统计局、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多项协助性服务,抽调业务骨干,圆满完成了科博会内宾接待、市“两会”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服务、冬奥会筹办、全国统计执法、固定资产投资、人口调查培训、人事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得到有关单位及部门的肯定。

  

  (4)数据上报。截至11月底,向国家统计局上报各类统计调查数据18078万笔,其中年报数据3378.5万笔、定报数据14699.5万笔;国家统计局内网平台采用信息共计312篇,其中经济类信息76篇。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创新取得新突破

  

  以切实推动北京发展为导向,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研究构建北京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客观分析北京高质量发展现状与变化趋势。围绕全市“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要求,创新性地制定了市级和区级“高精尖”企业指数,努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精细化水平。优化完善各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率先在全国开展各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巩固优化“四个中心”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及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实施文化产业统计监测,研究建立中关村高质量高端化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优化提升首都“四个中心”功能提供有效依据。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首善标准,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把统计改革创新放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来考量,全年各项工作均如期完成,为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统计保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统计工作还面临很多挑战,统计改革和建设还面临一些不可回避的困难和问题: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城市社会治理的日益精细化和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如何使我们的统计工作更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方面,我们统计服务的前瞻性、敏感性、时效性还不够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等重点领域的监测还存在短板。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挖掘统计数据、推进数据共享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市统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这条主线,研究建立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服务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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