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统计标准>行业和产业分类>产业分类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23)

字号:      分享:
日期:2023-12-21 16:34    来源: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的通知


国经普办字〔2023〕24号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各相关司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部署,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调查工作,特制订《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关于我们站点地图建设意见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5533990(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