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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关于购买2023年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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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12 10:11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各相关单位:


为准确、客观地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以及对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真实感受,促进全国政法工作有序开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统一部署,北京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继续开展2023年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为顺利完成该项调查任务,现向社会公开购买群众安全感调查服务,具体如下:


一、调查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1.调查范围:全国16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居住半年以上),具体调查省份和地级市由我中心通知。


2.调查配额:按照调查方案要求,设置各地级市的男女、年龄、城乡配额。


3.调查频率和时间:上、下半年各一次(预计7月和11月)。


4.调查方法: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


5.调查内容:全国城乡居民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安全感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效的评价、对政法队伍执法工作的满意程度等(详见问卷)。


6.调查样本量:11987个(不含备份),其中:上半年5957个,下半年6030个。


(二)抽样方法


1.调查地区由我中心统一抽取并分配。


2.本项调查采用移动电话为主、固定电话为辅的方式采集数据。由我中心下发电话号码抽样框一并下发(其中固定电话样本在电话调查样本中的比例不超过2%),且该抽样框只能用于本项调查。


3.根据下发的电话号码抽样框,由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根据抽中局号简单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尾号,形成号码库,在号码库中简单随机抽取电话号码,拨通后将符合条件的接听者确定为受访者。


(三)服务要求


1.具备开展电话调查的设备设施,如外呼坐席、管理台、监听席,CATI系统为正版软件;


2.调查机房内网络应为独立局域网,配备专业杀毒软件;


3.调查机房坐席数量不低于40个,具有30名以上固定电话调查员,且调查员具有不低于1年的民意调查工作经验;


4.调查员使用普通话开展调查,不得有方言或口音;


5.具有一年以上政府调查工作经验的督导不少于2名;


6.调查机房应具备远程视频会议及培训时使用的专业视频设备,可远程审核查看问卷和配额设置,必要时可远程监听和审核调查员录音;


7.调查外呼号码应为固话号码,不得使用12304做为外呼号码),须提供全部外呼号码明细;


8.为保证调查结果的可追溯性,CATI调查系统中完整的原始数据及相关资料应按照我中心要求进行保留。


9.根据调查问卷和方案制定调查计划和培训方案等资料。


10.设置电子问卷、样本抽样、号码库整理,组织实施调查培训。


11.按照计划开展调查,并按期完成。


12.调查全程进行不低于20%比例的现场监听和录音复核。


13.按照要求报送调查成果并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14.按要求格式提交调查团队人员名单表我中心备案。


(四)时间要求


1.上半年调查:2023年7月30日前,按照工作质量要求,完成上半年调查工作;


2.下半年调查:2023年12月30日前,按照工作质量要求,完成下半年调查工作。


(五)调查费用及支付方式


1.调查费用:本项调查样本单价为15元,总费用不高于179805元。


2.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调查费用。上、下半年调查结束后,我中心分别对调查工作进行验收核验,全年共核验2次,每次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调查费用。


3.第三方调查机构须在收到我中心支付的调查费用当日出具符合要求的且与单位名称一致的正式发票。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市场调查营业资格;


2.三年以上相关电话调查经验;


3.至少两名具有三年以上政府调查工作经验的督导全程参与该项目;


4.具有电话调查机房(北京及周边地区机房优先考虑),坐席数量不低于40个,具有30名以上固定电话调查员,且调查员具有不低于1年的政府调查工作经验;


5.调查机房应具备远程视频会议及培训时使用的专业视频设备,可远程审核查看问卷和配额设置,必要时可远程监听和审核调查员录音;


6.接受每次调查结束且中心验收核验合格后支付费用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日—7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年、2022年两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机房、调查系统、视频会议设备、调查团队、培训方案、质控措施、数据处理能力、保密制度等基本情况介绍和证明。


5.近三次相关电话调查材料(执行手册、培训效果、质控情况、调查总结等);


6.两名具有三年以上政府调查工作经验的督导情况介绍(年龄、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照片、记录等);


7.初步调查计划安排(人员、场地、培训、质控措施);


8.报价明细;


9.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


请将报名材料按照顺序汇编成册,标示清楚页码,控制在200页以内(正反面打印)。报名资料电子版请控制在40M以内,按照格式要求(文件名:2023年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报名资料+调查单位名称)在通知报名截止时间内发送至本通知联系邮箱;纸质版请盖章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送至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三、申报单位筛选确定


北京市统计局相关处室将依据报价单位的统计调查资格、从业经验、设备设施、调查团队、项目报价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采取查、看、问、抽审、远程等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综合考评,选取合作单位,并将考评结果通知全部报名单位。


联 系 人:樊守峰


联系电话:010-88012709/88012601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305


邮    箱:fansf@tjj.beijing.gov.cn


附件:调查单位报名表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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