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北京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解读

字号:      分享:
日期:2021-12-20 15:54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统计系统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了第七个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做好全市第八个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强化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制定全市统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二、《规划》的总体要求


  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围绕“十四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坚持因人因地制宜,多种类多途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在主要目标上,到2025年,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力度持续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素养持续提升,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持续强化,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培育浓厚法治氛围。


  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依法治统为目标、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八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项普法重点内容、四类普法主要对象、三项普法新举施、五项普法保障措施”。


  “四项普法重点内容”,一是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三是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有效执行。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文件,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


  “四类普法主要对象”,一是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二是着力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三是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四是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三项普法新举措”,一是抓住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把主题宣传与统计中心工作及新法新规颁布结合起来。二是积极探索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推进“互联网+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三是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建立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库,定期发布指导案例,着力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五项普法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保障措施,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四是增强局队协作,五是开展评估验收,来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策文件
关于我们站点地图建设意见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5533990(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