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季度,全市规模以上中小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894.2亿元,同比下降10.2%;实现营业利润1110.5亿元,同比下降7.1%;吸纳就业286.5万人,同比下降7.2%。
分规模看,中型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622.4亿元,同比下降6.8%;小型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442.0亿元,同比下降15.8%;微型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29.7亿元,同比下降15.4%。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540.0亿元,同比下降12.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51.6亿元,同比增长10.8%;外商投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02.6亿元,同比下降6.1%。
分行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持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3130.7亿元,同比增长25.9%。住宿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减缓,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1.8亿元、257.7亿元、2516.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5.4%、43.1%和20.7%。
附注:
一、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内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法人单位。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以及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中小微统计数据是以政府综合统计现有资源为主体,通过定期整合国民经济各行业调查单位的统计信息,获取统计资料。
三、标准划分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规定执行,根据办法适用范围,在统计企业规模时,不含以下行业的企业:铁路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租赁经营、教育和卫生。
四、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