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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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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159月末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20159月末

上年同期

同比增长(%

 

10107731

9859403

2.5

  其中:规模(限额)以上法人单位

7660329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法人单位是指在本市注册的所有法人单位。其中,规模(限额)以上法人单位是指: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有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500万元(其中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全部金融和房地产开发业)及以上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按照《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是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全市法人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单位中工作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本单位的不在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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