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数量1个,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为“北京市统计局”。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本机关所属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具体负责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截至2020年底,执法检查大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人员共计13人,全部在岗。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本机关2020年度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参与人员共13人,在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0年度累计受理并办结服务事项303件,其中,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301件,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1件,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1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本机关采取常规执法检查与专项检查等方式,完成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年累计完成行政执法检查664件。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0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14件,处以警告处罚14件;一般程序案件7件,处以警告处罚3件、警告并罚款处罚4件,涉及罚款总额3万元。以上所有案件已全部办结。无行政强制案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无。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北京市统计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