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数量1个,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为“北京市统计局”。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本机关下设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具体负责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设置综合执法检查业务承办岗和审查决定岗。2021年度,执法检查大队持有执法检查证人员共计19人,16人在岗。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本机关2021年度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参与人员共16人,在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1年度累计受理并办结服务事项355件,全部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
五、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本机关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年累计完成行政执法检查941件,其中“双随机”抽查906件,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51家。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1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8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66件,处以警告处罚66件;普通程序案件61件,处以警告处罚19件、警告并罚款处罚42件,涉及罚款总额42.2万元。以上所有案件已全部办结。无行政强制案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1年度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处以行政处罚2件。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北京市统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