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统计局”。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本机关下设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具体负责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设置综合执法检查业务承办岗和审查决定岗。截至2023年底,执法检查大队持有执法检查证人员共计20人,全部在岗。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本机关2023年度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参与人员共19人。
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3年度累计受理并办结服务事项327件,其中,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324件,涉外社会调查行政许可3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本机关2023年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形式,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年累计完成行政执法检查1044件,其中“双随机”抽查1040件,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22件。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5件。其中,已办结284件,尚在办理中1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4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81件;简易程序案件16件,均处以警告处罚,普通程序行政处罚88件,处以警告处罚58件、警告并罚款处罚30件。
本机关2023年无行政强制案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3年度共受理投诉、举报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5件。其中,本机关办理4件,已办结3件,尚在办理中1件;转相关区统计局办理1件,已办结。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北京市统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