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机关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统计局”。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本机关设置综合执法检查业务承办岗14个,审查决定岗2个,执法人员全部在岗。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本机关2024年度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参与人员共19人。
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4年度累计受理并办结服务事项201件,均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本机关2024年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形式,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年累计完成行政执法检查908件。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4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6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4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15件,销案7件;简易程序案件34件,均处以警告处罚,普通程序案件处以行政处罚的案件90件,处以警告处罚40件、警告并罚款处罚50件。
本机关2024年无行政强制案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本机关2024年度共受理投诉、举报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8件,均由本机关自行办理,已全部办结。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北京市统计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