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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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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9-10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一、调查目的


  根据国家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安排,为了准确、及时地掌握全市和分区人口变动以及人口规模调控动态监测情况,全面掌握人口变化形势,进一步做好全市人口发展、服务与管理工作,为北京城市精细化管理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人口数据支撑保障,进行2019年人口抽样调查。


  二、调查对象和登记原则


  本次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应在抽中调查小区内各户登记的人包括:①2019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②户口在本户,2019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抽中调查小区内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死亡的人口要登记《死亡人口调查表》。


  三、调查项目


  (一)《2019年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表》


  1.按户填报的项目有:


  户编号、户别、应在本户登记的人数、本户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出生人口、本户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 月31日死亡人口5个项目。


  2.按人填报的项目有:


  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调查时点居住地、户口登记地、在本市居住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一年前常住地、是否识字、受教育情况、工作状况、行业、职业、工作地点、前往工作地所乘主要交通工具及所需时间、是否拥有在用手机共19个项目。


  (二)《死亡人口调查表》


  填报的项目有户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死亡月份、身份证号码。


  (三)国家样本按国家统计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要求填报。


  四、调查标准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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