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3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48号)要求,2019年北京市将继续开展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更加翔实的统计数据和信息支撑。现就做好2019年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内容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广泛深入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市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共同完成好抽样调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区要加强对本地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调查工作的有序推进和调查数据的真实可信。
二、健全机构,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区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调查工作的组织管理。被抽中的乡、镇、街道要迅速成立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社区居(村)委会要动员、组织居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各级调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备工作人员,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区要认真做好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调查队伍的稳定性,保证年度人口抽样调查的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
三、合理安排,做好调查工作经费保障
调查工作所需经费,继续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分别负担,并列入本年度的财政预算。经费的使用原则和负担范围,继续执行《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为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提供经费保障的通知》(京统发〔2011〕71号)的相关规定。调查过程中,对经费的使用和拨付要做到合理安排、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各级调查机构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管理,确保调查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积极主动,做好调查工作的宣传动员
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是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各级调查机构要充分利用人口普查和历年人口抽样调查的成功经验,在抽中的调查小区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动员,使调查对象能够充分理解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支持调查人员的入户登记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调查资料。
北京市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